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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b][font=SimSun]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ont][/b][/align][align=center][b][font=SimSun] [/font][/b][/align][b][font=SimSun]目的:[/font][/b][font=SimSun][font=SimSun]为保证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公司实际,本着[/font]“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预案”)。[/font][b][font=SimSun]范围:[/font][/b][font=SimSun]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泄漏等事故。[/font][b][font=SimSun]责任:[/font][/b][font=SimSun]公司各部门[/font][b][font=SimSun]内容:[/font][/b][font=SimSun]1基本情况[/font][font=SimSun]1重大危险源的确定[/font][font=SimSun]1.1根据公司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危险场所为重大危险源。[/font][font=SimSun]1.2 一号危险源:[/font][font=SimSun]技术[/font][font=SimSun]部[/font][font=SimSun]试剂[/font][font=SimSun]存储柜。涉及到的固体化学品试剂有:xxxxxxxx[/font][font=SimSun];液体化学试剂有[/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1.3 二号危险源:[/font][font=SimSun]易制毒化学品仓[/font][font=SimSun]库。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1.4 三号危险源:易制爆化学品仓库。[font=SimSun]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font=SimSun][font=SimSun]1.5 四号危险源:剧毒化学品仓库。[font=SimSun]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font][font=SimSun]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font][font=SimSun]2.1指挥机构[/font][font=SimSun][font=SimSun]公司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font]“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生产管理部、物流仓储部、质量保证部、技术研发部、人力行政部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员组成。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人力行政部部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font][font=SimSun][font=SimSun]注:如果总经理不在时,由人力行政部部长担任临时总指挥[/font],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font][font=SimSun]2.2指挥机构职责[/font][font=SimSun]2.2.1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font][font=SimSun]2.2.2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font][font=SimSun]2.2.2.1指挥部人员分工[/font][font=SimSun][font=SimSun]总指挥[/font](总经理):组织指挥整个公司的应急救援;[/font][font=SimSun]副总指挥(人力行政部部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font][font=SimSun]指挥部其他成员(生产管理部、物流仓储部、质量保证部、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font][font=SimSun][font=SimSun]([/font]1)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font][font=SimSun][font=SimSun]([/font]2)事故现场通迅联络和对外联系;[/font][font=SimSun][font=SimSun]([/font]3)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内的洗消、监测工作;[/font][font=SimSun][font=SimSun]([/font]4)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font][font=SimSun][font=SimSun]([/font]5)人员疏散和紧急联络。[/font][font=SimSun]3化验室试剂存储或使用过程不当造成泄漏、容器破损产生剧烈化学反应而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处置。[/font][font=SimSun]3.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人力行政部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处理过程以个人安全为第一)。[/font][font=SimSun]3.2人力行政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车间,查明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以及拨打119通知消防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font][font=SimSun]3.3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以及危害程度作出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font][font=SimSun]3.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原因。凡能通过切断物料或倒槽等处理措施面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不明原因或事故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一些具体措施。[/font][font=SimSun]3.5消防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佩戴好空气面具,首先查明现场中有无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font][font=SimSun]3.6物流仓储部负责抢险救援的物资供应。[/font][font=SimSun]3.7人力行政部协助开展人员的疏散工作,负责受伤以及中毒人员的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font][font=SimSun][font=SimSun]注:([/font]1)当指挥部各部门部长不在公司时可由部门主管全权负责。[/font][font=SimSun] [font=SimSun]([/font]2)以上程序的执行始终以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font][font=SimSun]4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font][font=SimSun]4.1在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生产管理部、工程设备部、物流仓储部、质量保证部和发生事故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font][font=SimSun]4.2在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生产管理部、工程设备部、物流仓储部、质量保证部和事故部门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font][font=SimSun]4.3夜间发生事故,由公司总值班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处置和落实抢修任务。[/font][font=SimSun]5 水处理工序酸碱等加料时可能发生灼伤事故。[/font][font=SimSun]5.1平时有操作和一些应急自救措施的培训,发生事故一般以自救为主。[/font][font=SimSun]5.2必要时拨打公司的报警电话,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font][font=SimSun]5.3人力行政部负责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 [/font][font=SimSun]6 装备和信号规定[/font][font=SimSun]6.1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font][font=SimSun]6.1.1公司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font][font=SimSun]6.1.2信号规定[/font][font=SimSun]公司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font][font=SimSun][font=SimSun]市消防队:[/font]119[/font][font=SimSun]指挥部各部门报警电话:[/font][font=SimSun]指挥长:[/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 [font=SimSun]副指挥长[/font][/font][font=SimSun]([/font][font=SimSun]人力行政部[/font][font=SimSun])[/font][font=SimSun]:[/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 [/font][font=SimSun]生产管理部:[/font][font=SimSun]xxxxxxxx [/font][font=SimSun]物流仓储部:[/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 [font=SimSun]技术研发部:[/font][/font][font=SimSun]xxxxxxxx[/font][font=SimSun][color=#ff0000] [/color][/font][font=SimSun]7有关规定和要求[/font][font=SimSun]7.1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如下:[/font][font=SimSun]7.1.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合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font][font=SimSun]7.1.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质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迅、报警、洗消、消防和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font][font=SimSun]7.1.3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font][font=SimSun]7.1.4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font]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06年02月27日 发布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 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 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 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 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