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无效标发生的措施 依法办事增加透明度 招标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为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更积极地推动采购工作的目的,依据法律条款并结合具体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地规定无效投标的情形。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而不能含糊其辞,拖泥带水,似是而非;更不能蓄意地设置种种“陷阱”,避免供应商误读误判。在邀请招标中,招标方要切实做好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让符合条件且实力突出的供应商成为邀请对象,避免自寻烦恼。
诚实可信注重细节 供应商应做有心人,研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招标活动前务必要摸清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量力而行,伺机而动,不可盲目行事。如果决定参与投标,就要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同时要在细节问题上多下功夫,避免犯一些常识性、细节性的错误,至关重要的是不得搞投机行为。无论参与政府采购的结果如何,诚实信用的形象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失。
严格选拔公正办事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评审专家选拔聘用工作。力求让德才兼备的人充实到专家队伍中来,加强评审实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确保专家们“拉得出、打得响”。评审专家们要自觉地苦练评审基本功,不断提升评审技能和业务水准。要加强评审职业道德建设,排除任何外力干扰,放下任何个人恩怨,独立地负责任地从事评审业务。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力求保持超然地位而又不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