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专家
第1楼2008/06/29
不料,结果出来第二天,一封神秘的投诉信便悄悄送往福建省采购办。
信件是由ABI的代理商闽东公司发出的。
投诉者认为,招标的程序很有问题,结果很不公平。理由是,ABI是全球同类产品中的品牌“老大”,各类参数指标都符合标书的要求,并且给出的价格最低; 天海公司无视采购人的真正需求,为了让别的品牌中标,在招标过程中故意引导评标专家制造不公平打分,并且在发现闽东公司的分数明显高出的情况下,居然要求专家违规复议,以追求自己所需要的结果。
只过了没几天,古经理便从采购办的调查中感受到了这封投诉信的威力。
2008年1月18日,省采购办认定这是一次明显的违规操作,并且对该公司作出给予不良记录一次的处罚。
10天后,天海公司宣告,其接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的这起编号为FJTH-20070716的药品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按流标处理。
药检所:标书是天海公司要求改的
2008年4月22日,招标被迫重新组织。由于竞争过于激烈,一些品牌纷纷退出。最终,只剩四家公司参与了第二次竞标。
这次招标在一周内便有了结果。4月28日,公告显示,中标者仍为安捷伦的代理商华侨实业集团公司。
而作为两次投标的有力竞争者——ABI,还没进门,就被天海公司以“选择性报价”为由废标。
ABI 及其联盟品牌岛津的代理商很不服气,认为天海公司明显打击报复“投诉人”。他们发现,天海公司第二次发售的标书与第一次有许多不同,而这些不同,似乎在有意在排挤ABI,迎合安捷伦。让他们更为“吃惊”的是,报价968万的一家公司,竟没按超预算废标。
谁修改了标书?不废标的原因和目的又何在?针对此一系列疑问,投标人多次向天海公司提出质询,然而,始终没有得到让他们满意的答复。
事后,记者对比了两次标书,发现在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投标商准入门槛等方面,的确存在较大出入。如,第二次标书里边的质量数范围及最小离子驻留时间的参数,与第一次标书的要求截然不同。在两次招标中,采购人的需求为何有如此大的变化?
在记者面前,天海公司的古经理否认其有排挤任何投标人的行为,并称:“改动是由药监部门决定,并报经采购办批准的。”她还解释,放宽条件,是为了提高竞争性,这无疑是符合采购人利益的。
而对超预算报价的问题,天海公司认为这是2008年4月1日才开始执行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补充通知》的新规定。
然而,福建省药监局下属药检所的李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药检所主动要求修改标书的说法:“是天海公司让我们改的。第一次的标书的确由我们专家组会同采购部门反复论证后编制。但流标后,天海公司找到我们,说重新组织招标必须在标书上有所改动。我们才改的。”
按规定,招标代理公司无权主动要求采购方修改产品的技术参数,到底谁影响了药检所的专家?李科长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解释。
对有关超预算未废标的说法,闽东公司的一位经办人对记者说,ABI被废标后,竞标者只剩3家,若再废掉一家,总数便无法达到最低3家的要求,按规定必须按流标处理。他们有可能是不想流标,才这样做。”
正当几方争执难下的时候,2008年5月13日,天海公司宣布,第二次中标公告因有效投标报价人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药监局:不排除重新考虑代理人
一石击起千层浪。
第二次中标结果的作废,意味着这起让多家国际品牌争得头破血流的药检设备招标项目,不得不再次推倒重来。消息传开后,业界人士议论纷纷。第三次招标还未开始,天海公司已经被舆论推向风口浪尖。
此时,一封措辞更激烈的投诉信再次被送往投标人心目中的“包青天”——福建省采购办。然而,这一次,福建省采购办的官员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对投标人的诉求作出快速反应。几乎所有接受过记者访问的官员都三缄其口。对招标负有法定监督义务的采购办,因何沉默?
传言挥之不去,天海公司的古经理自言颇感委屈:“谁做事情,都不可能百分百完美。流标是很正常的现象。想不到一点点疏忽,竟然被借题发挥。”
就当记者前往福建调查后的第三天,一位自称是古经理好友的行内人士突然致电记者,为天海公司打抱不平。他说:“天海公司根本没搞黑箱操作。我曾经好心帮助过投诉方的人去找古文,希望古文能够在招标的过程中对他们有所倾向。然而,古经理并没有答应。事情没办成,却反咬一口,太没江湖道义了。”
为此,记者分别向天海公司的古经理和投诉方核实。
古经理的的答复是:“这位行内人士的确是我的朋友,他曾经带投标人在外面找过我两次,但是我并没有作任何表态。”她还说,“我们始终以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组织招标工作,不存在任何黑箱操作的问题。”
而投诉方的解释是:“我们从未主动找过天海公司帮忙。倒是在投标的过程中,有位自称神通广大的中间人曾经来找我们,提出要我们交十几万的买路钱。因为我们未及时表态。他们便利用潜规则将我们抛弃。”投诉方还举出多份证据,希望记者相信其没有撒谎。
由于几方各执一词,事实变得扑朔迷离。作为对国家采购项目负有监督职能的福建省采购办,始终不愿打破沉默。
而作为采购人的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于5月30日专门致函记者,宣称该局领导包括工作人员,从未授意招标公司暗箱操作,并请记者认真调查核实,以驳斥有意造谣,防止有人继续制造事端,维护该局形象。
药监局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他们要求天海公司撰写的解释函,力证天海公司的操作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该局又说:“此次招标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局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我们会征求省采购办对天海招标公司整个招标操作过程的评价和意见,视情况重新考虑为我局代理采购检验设备的资格。”
(详见《中国改革》2008年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