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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决不会无视东海海权 中日可能展开军事对峙

  • 龙行天下
    2005/07/16
  • 私聊

快乐老家

  • 中国决不会无视东海海权 中日可能展开军事对峙


      日本政府无视国际法和中国政府的抗议,于昨日批准“帝国石油”公司对东海“中间线”以东油气的试采权。“日本政府的这一做法,意味着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外交谈判加以解决的努力,没有收到应有效果。”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许森安,昨天为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虽然还不能预测双方的冲突方式和冲突程度,但是中日冲突在所难免。

      日本终于摁不住野心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赋予日帝国石油公司的试验开采权”,试验开采区域是位于中国正在建设的“春晓油气田”和“断桥油气田”南侧水域的三个矿区。

      “这个区域是日本政府越过冲绳海槽的强制性开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木说,日本缺油不是今天的新问题,经过长期经营,日本已获得丰富油气供应渠道,目前不至缺少东海钓鱼岛边上这一点“莫须有”的油气资源,“日本之所以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不顾,单方面采取行动、强行开发东海油气资源,看似为经济利益而争,实际上包含了日本想永久窃据中国钓鱼台列屿的野心”。

      “中间线”只是幌子

      为争取东海油气资源利益,日本一直单方面强调所谓的“中间线”,并以此为借口,公然授予企业对东海“中间线”以东的油气试采权。许森安说,如果日本的试探举动,一直发展至钓鱼台列屿,并在此区域正式开采油气资源,那么,就意味着日本对钓鱼台列屿的窃据,由形式化转变为永久化和合法化。

      “日本在东海问题上本来就没有发言权,它之所以穷追不舍,就是因为中国开采钓鱼岛,对日本地缘政治有着重大意义。”专家说,对中国而言,东海之争事关子孙后代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应该将‘保留进一步作出反应的权利’诉诸实施。”

      中方可能有三种“反应”

      “进一步的反应权力至少包括三种。”许森安分析,除了此前中国政府一直适用的外交交涉的途径外,在日本企业正式进入东海油气区域时,中国政府可能动用海洋执法船,对强行进入的日本人采取喊话直至驱赶;如果日本配备护航军舰进入,中方将采取对等行动,派遣军舰开展海上军事对峙。

      “海洋执法船不附设武装,而驱动军舰属于军事行动。我们完全不希望中日双方剑拔弩张。”专家说,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诉诸国际法庭,按照国际海洋法,最后输官司的必然是日本,“但是,一场国际诉讼时间跨度,动则四五年,这之间的损失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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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2005/07/16

    中日开战,既符合美国利益,又符合中国利益,美国可卖武器,可报珍珠港之仇,又可拖跨中国经济和日本经济;中国可清算历史旧帐,但留下一个烂摊子.总之,中日之战的可能性最大,主要看日本下一步棋如何走,若继续在东海向中国挑衅,大家准备为国效力吧!人生最多不过百年,战死也是留给后人的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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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2005/07/16

    告诉你真实的中日东海石油之争(转载)

    中日东海石油之争---知识普及版
      
      最近一段时间,中日两国围绕东海石油开采的主权问题,发生了严重的对立。
      上到政府首脑、阁僚议员,下到草民百姓、知识精英,各抒己见,纷纷表达了严重的关注。
    在俺看来,可惜双方情绪化的议论都太多了些,事实真相每每被掩藏到幕后去了.....
    所以俺不自量力,先来把事情前前后后的相关知识点列举出来,
      让有缘看到俺这点雕虫小技的朋友,也有机会总揽全局地重新审视一下此争执的核心。
      1) 事情起因: 中国对东海石油的开发,引发了日方的恐惧。
      中国勘测东海石油,要从70年代开始。随后在浙江以东海域的东海大陆架盆地中部发现了“西湖凹陷”。
      自1980年在东海首次钻探成功龙井一号井以来,中国已在西湖凹陷钻井30口,其中20口获高产工业油气流。
      经过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国目前已在西湖凹陷,开发出了平湖、春晓、天外天、断桥、残雪、宝云亭、武云亭、和孔雀亭等8个油气田。
      此外,还发现了玉泉、龙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气构造。
      2)日方的主张:两国平分东海资源,当然油气资源也不例外。
        如何“平分”呢?
        中日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按理来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专属经济区(EEZ)”以及“大陆架”相关条款,就该可以划分东海了;
        但问题是东海的最大宽度只有330海里,而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每个国家可以最大享有的专属经济区(以下简称EEZ)可以达到200海里;
        这样一来,中日两国在东海的EEZ肯定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发生。那又如何是好呢?
        日本方面提出了“重叠部分的EEZ,按照两国中线来划分,谁也不吃亏”的原则;

    如图(1)所示:


    最左面一条粉红色的线,就是站在日本角度所画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深蓝色的线则是站在中国以及台湾立场上画出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既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就从中取平,得到了红色的线。
        这就是日本主张的划分中日两国EEZ的“中间线”方案;
        
        我们可以看到,已经建成的平湖油气田明显在这条中间线中国一端;
        而这次导致日本方面抓狂的春晓油气田,也在这条线中国一端(据中间线5km);
        
        按理来说日本方面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因为中国方面的做法没有任何出界的地方。
        但一部分日本媒体又抛出了下面的奇谈怪论,用以蛊惑本国民心。
    如图(2)所示


    日方认为,储藏在东海海底的油气资源,按照他们所定的“中间线”方案,
        大部分石油都储藏在中间线日本一侧;
        而中国方面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
        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云云
        据此要求日本官方尽快采取措施,与中国争抢这块“海底石油蛋糕”;
        
        3)中国的主张:不存在什么“中间线原则”。东海海底石油资源的划分,
        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陆架”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全是中国的。
        
        要想搞明白中国政府的主张合理与否,首先就需要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如上面所述,海洋法公约里第五部分讲述的是专属经济区EEZ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第六部分定义的是大陆架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日方再三强调的都是EEZ如何划分,这个姑且不去跟它计较;
        单说海底油气资源,在海洋法公约中第五部分56条(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和义务)的第三款明确规定:
        “本条所载的关于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按照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
        也就是说,EEZ的划分,管不到大陆架里面资源的事情。
        关于石油这样的蕴藏在大陆架里的资源的界定,要看第六部分(大陆架)说什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部分76条很明确的规定了大陆架归属方面的问题。
        中方主张的也正在于此。特别是第五款规定了
        1.大陆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里处。
        2.如果中间超过2500米深,就不算是大陆架的延伸了。
        
        这两条正好能够把日本对东海油气资源的要求完全扼杀,而且能够从法理上保证中国开采东海石油的合法性。
        因为从日本冲绳出发向西的海底,有一个深度超过2900米的冲绳海槽,
        因而那海槽的存在,就成为了日本无法延伸其大陆架向西达到350公里上显的致命限制。
        中国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中国方面主张的大陆架主权,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不到350海里的上限),并在这里与日本分界。
        海洋法公约77条规定,“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而日方反复强调的“EEZ中线划分”,则是与此毫不相干的另外一桩公案了,需要另外讨论;
        由此,中国对东海海底石油,拥有无可辩驳的开采权。
        
        至于这次日方提到的“春晓油田”,据西面的浙江宁波只有188海里(据中国国土直线距离150海里),
        距离中国主张的大陆架主权边界----冲绳海槽----还有175海里。完全属于中国合理合法开采的区域。

    图(3)示:


    这是本次讨论的截面图。
        海岛所示,是日本冲绳列岛;
        大陆所示,是中国海岸;
        绿线所示,是中国主张的大陆架延伸原则下的主权范围,直到深达2900米的冲绳海槽;
        红线所示,是日本方面主张的日本200海里范围;
        褐线所示,是中国200海里范围;
        蓝线所示,使日本方面主张的中日中间线;
        洋红色方块,则是标志了此次春晓油田的所在位置。
        
        按照日本的提案,A归中国,B+C归日本;
        按照中国的提案,A+B+C都是中国的
        
        要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是海底部分的分配,而不是上面所覆盖水域及其资源的分配;
        那才是EEZ划界要讨论的对象。
        
        4)产生纠纷情况下,国际仲裁的预见: 联合国海洋法庭将会作出对中国有利的裁判,这是中日两国知识界的共识。
        当相关国家为EEZ、大陆架划界所无法达成共识的时候,经调解无效,将送交联合国海洋法庭裁决。
        如上文所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完全站在了中国一方。
        如果想在大陆架归属方面与中国做对,日本方面完全拿不出相应的理由。
        事实上,日本在国内的蛊惑性宣传上,也极力避免提到中国的主张,因为那完全是他们所无法反驳的。
        日本知识界当然没有其政府那样遵循鸵鸟政策的余地,对于中国提出的大陆架归属,不得不正面面对。
        他们的对策则是:
        无视冲绳海槽的存在,尽量把中国和冲绳说成是处于同一大陆架,因此要“共享东海海底这同一块大陆架”。而冲绳海槽,只不过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为大陆架延伸中止的标志...... 呵呵
        但就算这一狡辩能够得逞,在联合国海洋法庭的斗争上,日本仍旧毫无胜算可言;
        联合国海洋法庭,多次就类似的争论,作出对中国这样的大陆国家有利得多的判决。
        比如1969年,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争夺北海EEZ的时候,如果按照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联邦德国将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
        但联合国海洋法庭以
        1)人口比例
        2)海岸线长度
        等原则出发,将大部分EEZ判给了联邦德国。
        所以,了解这些史实的日本知识阶层,深深知道海洋法法庭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下场。
        现在日本媒体和政府的叫嚣,只是自己无可奈何的一种表现罢了,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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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2005/07/17

    倭寇贪婪成性,狼子野心,历史上几度扼杀了中华民族的腾飞,此次定要一雪前耻,彻底粉碎日本--中华民族头号敌人的罪恶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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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2005/07/17

    对待日本绝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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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2005/07/18

    杀!!!!!!!!!!!!!!!!!!

    icefirel 发表:对待日本绝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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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楼2005/07/18

    哥们,你太牛了,强烈质顶!!!
    希望能多看见象你这样,不仅有强烈爱国心的,而且有丰富知识,冷静客观的分析问题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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