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公告】iLog规则调整完毕,重新开放!

全站公告

  • iLog博客栏目重新开放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整,2009年8月2日iLog栏目重新对仪器信息网的VIP会员开放。
    调整后的iLog博客关闭了原先含非法内容的博客,并将开放博客的条件调整为:
    1.博主必须是认证VIP用户;
    2.博主的声望必须高于100(已调整至50);
    3.论坛巡视、主管、版主及专家可以直接申请开通iLog;
    同时满足条件1、条件2或者满足条件3均可开通。

    同时,未开放的博客将不能被用户查看且弹出提示对话框(见图1);

    图1


    另外,满足了iLog博客开通要求的用户需要打开自己的博客首页并点击弹出窗口中的“申请开通我的ILog博客”按钮(见图2)来申请开通自己的博客;

    图2


    用户对ilog的申请,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开通,如有延误请联系:xiaoyu

    iLog博客内容规则:
    1.严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2.严禁广告、产品说明及联系方式;

    凡违规的iLog,一经发现,违规博主将受到删除博文、关闭博客及永久封号的惩罚,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注 私聊
  • 阿宝

    第1楼2009/08/02

    终于开通了!小鱼辛苦了!

0
    +关注 私聊
  • 小卢

    第2楼2009/08/02

    原来不是也开放吗???怎么是重新开放啊???

0
    +关注 私聊
  • diamond

    第3楼2009/08/02

    为什么还是没法写博文阿?

0
    +关注 私聊
  • 独钓寒江雪

    第4楼2009/08/02

    小鱼辛苦了

0
    +关注 私聊
  • 〓猪哥哥〓

    第5楼2009/08/02

    去开通个。

    辛苦

0
    +关注 私聊
  • 土老冒豆豆

    第6楼2009/08/03

    应助达人

    老店新开张,大家去捧场

0
    +关注 私聊
  • lhc2007

    第7楼2009/08/03

    祝贺iLog博客栏目重新开放!

0
0
    +关注 私聊
  • 何当奇

    第9楼2009/08/04

    已有的不需要重新开通,好
    新规定杜绝了非法内容,好

0
    +关注 私聊
  • zhuang87461

    第10楼2009/08/04

    根据楼主的公告
    开放博客的条件调整为:
    1.博主必须是认证VIP用户;
    2.博主的声望必须高于100;
    3.论坛巡视、主管、版主及专家可以直接申请开通iLog;

    请问,是否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开通?再观出现的画面,是否同时满足1、2条就可以开通?还是满足以上其中一条就能开通?

0
  • 该帖子已被版主-老鱼加20积分,加2经验;加分理由:感谢提出建议!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