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得忍着等春天
第1楼2009/10/24
台湾向垃圾焚化炉说不
在居民与垃圾焚化炉的对抗上,台湾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特约撰稿 刘天昭 本刊记者 曾繁旭
政府推动
台湾大规模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是在1980年代。从1984年的《都市垃圾方案》开始,“焚化”就一直是台湾政府制订的“中长程垃圾处理方式”,焚化炉的兴建计划开始在台湾各地推动。1987年,“环保署”成立,之后不久核定了21座焚化炉,总处理量21900公吨/日,预定在1996年前达到垃圾焚化率50%以上的目标。
作为一项重要环境政策,焚化炉多年来被台湾政府视为解决发展与环保冲突的一项“科技产业”,得到政府以多种方式培植和推动,包括为厂商提供优惠贷款、保证利润、奖励投资、甚至承担兴建费等。
在推动焚化炉兴建计划时,台湾政府列出7大原因。在宣传口吻中,对于焚化炉到底产生哪些“二次公害”,可能带来哪些风险,却从未说明。直到1992年台湾第一座焚化炉开始运作,台湾才制订出《废弃物焚化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该标准竟没有规范二恶英。
民间反弹
在政府大力推动焚化炉建设的同时,关注焚化炉问题的环保团体与抵抗焚化炉进驻社区的草根组织开始反弹:环保团体运用科学、法律、媒体等机制揭穿“焚化炉神话”,社区组织则以草根政治实力抵挡焚化炉进驻家园。
1980年代末,焚烧废电缆产生二恶英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当时台湾绿色和平组织就两度发出焚化炉亦会产生世纪之毒——二恶英的警告。
之后,“新环境基金会”也召开记者会批判焚化炉不是万灵妙药,而是“剧毒炼制炉”,不但针对环保署推动焚化炉所声称的优点一一予以驳斥,并提出替代方案堆肥法,呼吁以堆肥取代焚化。
1995年,台湾首度有焚化炉二恶英排放的数据出现,证实环保团体所言不虚。一些长期关注焚化炉问题的环保团体,开始痛批台湾政府过去都在说谎。在那之前,“环保署”每次都以“二恶英去除率已达99.99%”的“标准答案”来搪塞。
1999年是台湾焚化炉污染最受瞩目的一年,许多关键性事件都在这一年发生。
6月9日,环品会提出台湾焚化炉排放超量二恶英的问题,迫使环保署在之后的“世纪之毒——二恶英在台湾”听证会中承诺,将自7月1日起全面监测运转中焚化炉周边空气的二恶英浓度。
12月5日,环品会公布“台北市的焚化炉致癌负担是美国加州标准的两千多倍”的研究数据,震惊台湾。这项研究是环品会委托中鼎工程公司与嘉南技术学院环工系教授分别对台湾当时运转中的5座焚化炉进行评估,再由台大职业医学与工业卫生研究所所长评析得出的结论。
1999年7月16日,环保联盟台北分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前身)与看守台湾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看守台湾”)邀请美国反焚化炉专家Paul Connet 来台巡回演讲。
在Paul Connet博士到台湾各地演讲之际,看守台湾与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从西方国家引入整套的反焚化炉科学知识与论断,编成《打破焚化炉的神话——你所不知道的焚化炉》手册,成为日后各社区的“反焚化炉启蒙”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秘密武器”。这套知识和论断工具推广到环保团体和参与抗争的草根组织,促成社区之间的互相交流,使得反焚化炉行动可以在短短几年内,从各地的独立抗争加温为全台团体串联的景象,迫使政府不得不在整体政策规划上重新检讨焚化炉政策,并取消一些没必要兴建的计划。
环保得忍着等春天
第2楼2009/10/24
反对焚烧的论断
在实际参与反焚化运动的过程中,台湾反对者不但逐步引入西方国家反对焚化炉的一套知识,更进一步发展出契合台湾社区脉络的知识,成为反焚化炉运动批判政府政策的有力武器。
反对焚化炉的团体指出,焚化炉并不如鼓吹者所声称的那么干净,反而制造了更多污染。其次,焚化并非唯一的选择,却是最昂贵、最不环保的选择。这些批评性的论断包括了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对焚化炉中的利益结构以及政府的发展主义与官僚主义进行了批判。
在技术批判方面,反对团体力求专业,反对者在理论与实证上都提出反证,指出这个“科技”背后存在着许多“成熟的技术仍不能解决的问题”。
反对者指出,焚化炉实际上就是一座炼毒炉,它将原本无毒、肉眼看得见的垃圾转变成剧毒、看不见的气体和灰渣,释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包括二恶英等致癌物质以及铅、镉、锡、锌等多种重金属。
而且,焚化炉的污染防治设备上,不同的防污科技之间可能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比如,新式焚化炉多配有干式石灰洗烟塔加上织布滤网,因其对于二恶英的去除很有帮助,但却完全无法吸附水银,让大部分的水银从烟囱溜走 。
进一步,即使砸下重金配置高级的空气污染防治设备,仍无法解决灰渣这个难题。目前灰渣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掩埋和再利用两种。灰渣含有剧毒,必须埋在昂贵的、可随时监控、防止渗漏的掩埋场,但大部分时候都因为成本考量而将之埋在传统的掩埋场,造成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另一个出路是将灰渣制成路面基材、鱼礁、削波块、建筑用混凝土块,甚至瓷砖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这让焚化污染更深入地渗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
更重要的是,风险评估几乎都是以“在最完美的操作情况下”为前提,忽略人为疏失因素。很明显,不熟悉操作情况、疏忽、协调不佳等非意图因素难以杜绝,而一旦疏失其后果就非常严重。更为可怕的是,厂商基于成本考量有充分的动机来制造“疏失”:省去活性碳喷附、对象消耗或故障不予维修、未做好进厂管制、让焚烧后产生严重污染的废弃物进厂焚化……这些结构性的人为因素更是难以控制。
必要性批判是另一重要方面。破解焚化炉干净、无污染的科技神话,必须证明焚化炉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
反对焚化炉团体指出,焚化炉不经济,从规划到除役,需耗经费相当高昂,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焚化炉排挤了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
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都揭穿了政府的谎言,在此基础上,反对焚化炉团体的批判直指“经济发展至上”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极大化逻辑,以及官方保守、怕事、迷信的态度。同时,反对团体也指出,垃圾焚化处理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台湾焚化厂的兴建多为本土大财团与国外焚化炉公司合作,庞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焚化炉无法提供较多的当地工作机会。
经由这些知识的传播,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焚化炉不只污染住在周边的居民,而是会透过食物、饮水进入每一个台湾人身体里”。这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威胁,都有参与反对运动的诱因与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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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09/10/24
抗争的结果
经过一次次的交流、串联行动,“团结”的效果逐渐展现,民间团体在与政策制订者互动时正当性越来越高,影响力也越来越大。2002年9月13日,台湾反焚化炉联盟在台东成立。
2002年10月28日,100多个民间团体联署要求“立法院”删除与冻结焚化炉预算共计33.064亿台币。“立法院”审预算期间,民间反焚化炉团体密集动作,以动员民众抗议、开记者会、鼓励公民机构参与公听会等方式持续对环保署施压,最后“环保署”同意邀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召开“全台废弃物处理高峰会”,检讨废弃物处理政策。
高峰会会议上,“立法院”永续会提出4点诉求作为总结:立刻停止未完工焚化炉的兴建;将节省下来的经费,用于推动全国的资源回收及厨余处理;焚化炉的操作信息,必须完全公开给社会监督;加强地方及社区参与机制以监督焚化炉管理,且二恶英排放后果严重,对操作厂商的要求及管理,必须大幅加强。
与政策诉求同步,台湾各地反对焚化炉的个案抗争也陆续取得进展。比如高雄市美浓地区的小型焚化炉,1999年9月开始运转,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2004年7月,日友公司(在美浓建设垃圾焚化炉的公司)开始拆解美浓焚化炉,据现场员工表示,焚化炉要运往大陆组装建厂。”
(本文资料主要参考自台湾政治大学新闻所研究生林怡莹的《环境风险、环境运动与媒体》,特此致谢)
赵章元 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前提
如果不搞好垃圾分类就盲目购买大批焚烧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实习记者 马李灵珊
66岁的赵章元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泊环境与近海环境研究室主任,为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组专家,多年来一直奔走在垃圾禁焚的第一线。
人物周刊:政府何时开始全面推行垃圾焚烧的处理方法?
赵章元:早在2005年前,国家制定“十一五”计划时,政府部门看到焚烧减量的优点,觉得是个好方法,决定要大力提倡。几年后,大家慢慢发现那些焚烧大国都出了问题,当地居民得癌症的几率大了很多,而且空气和土壤中的二恶英和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都高了许多,焚烧发电在国外慢慢变成夕阳产业。所以开始有呼吁政府不要焚烧了,但推广计划早已定下来。
人物周刊:有种观点是,现在的垃圾问题已经很严重,不焚烧的话已经来不及了,现在做垃圾分类也来不及了。
赵章元:我10年前就听过这种说法。这一直是管理部门的搪塞话,过了这么多年还是这个原因。六里屯垃圾场当年选址就说“情况紧急”,一直急到今天,并没有看到哪个是真急。再过几年,这个问题会更严重,还会“急”。管理部门只是空喊,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才会导致这个局面。如果从现在起认真实行分类、回收的话,情况会慢慢好转。但如果还是这个管理和操作水平去焚烧,再过几年情况会更糟糕,更危险!
人物周刊:也有一种说法,垃圾焚烧严格控制的话,不会产生二恶英。
赵章元:是的,许多是来自广告宣传。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焚化炉生产商在本国已经没有市场,所以大举进攻中国,和既得利益者相勾结。就形成这个“广告语言”。
实际上,不可能“根本不产生二恶英”。理论上,在320-850度之间不会产生二恶英,但现实操作中根本无法做到。尤其我们现在是把所有垃圾放在一起焚烧,就更难控制温度了。日本已经操作了很多年,控制很严格,但是污染仍然存在,依然严重。何况我们国家在垃圾分类上空喊十多年也没有做到,以后就真的能做到么?
人物周刊:垃圾焚烧后,对居民和环境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赵章元:从科学角度分析,垃圾焚烧实质上就是把固态变成了气态,表面上这个固体减量了,其实只是假象。1吨的垃圾焚烧后会转变成4000-7000立方米的气体到空中。这些气体有一部分在空中被降解了,但相当一部分,包括二恶英和几十种有害的气体,是无法降解的。这些气体吸附在颗粒物上,受地球引力影响又回到地面,在空气里,还有土壤里聚集。它会波及到全世界,没有边界的。当然离得近就更倒霉。
人物周刊:那是不是如果严格垃圾分类了之后,垃圾就算焚烧了,危害也会减少?
赵章元:对,应该说严格分类后,也没有多少可以烧的。很多东西比如纸张、塑料、餐厨有机物等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这些东西是不应该被烧的。垃圾减量后污染危害必然会减少。而且只要不烧塑料,二恶英的产生就少了。二恶英就是燃烧塑料类氯化物而来的。但塑料的体积有时占到了垃圾的一半。不过,只要我们做好了回收,可燃烧垃圾减少了,危害也会减少。如果不搞好垃圾分类就盲目购买大批焚烧炉,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人物周刊:垃圾分类一直没有执行下去,您觉得原因何在?
赵章元:根本原因是政府负责人不重视,在这方面的投入少。只有等它变成一颗定时炸弹,才会受到重视。有些地方,环保志愿者去做垃圾分类,结果到处理终端又混到一起,很让人伤心。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唤起政府和民众真正的足够重视。
人物周刊:国家现在有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赵章元:有的,像“要推进垃圾分类”、“提倡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这些话都有,就没有去认真做了。在垃圾处理问题上,政府不作为现象相当严重。
环保得忍着等春天
第4楼2009/10/24
垃圾分类在国外
在日本和美国,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理念,早已非常成熟和深入人心
本刊记者 王大骐 实习记者 马李灵珊
日本人的垃圾分类理念
如果有机会到日本朋友家中做客,会发现在用餐后,女主人会细心地把用过的餐巾纸、空牛奶纸盒、喝完的饮料瓶和食物包装塑料纸分门别类各自处理,牛奶盒全部剪开、洗净晾干后压好,饮料瓶和瓶盖也要分开放置,至于餐巾纸和塑料袋,也都各自有单独的垃圾袋放置。主人家的厨房里,沿着墙边放了7个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垃圾袋。食物残渣也有政府规定尺寸大小的透明、可燃、不产生有害气体的垃圾袋放置。而烹饪残油会被注入专门的凝固剂,凝固成块后丢弃在垃圾袋中。
在日本,每户家庭的墙上都贴有两张时刻表,一张是电车时刻表,另一张就是垃圾回收时间表。每周7天,回收垃圾的种类每天各不相同。生活垃圾先分为可燃、不可燃、大型垃圾、其他类垃圾和电子类垃圾等类型。大类下再分小类,如可燃垃圾就再分类为厨房垃圾、纸张类、木材类等等。而纸张类又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仅仅是为了处理一顿招待我们的4人晚餐的垃圾,女主人就花了10分钟的时间。
日本人在对待垃圾回收与分类上,再次体现了他们追求极致细节完美的民族性格。假若规定本地区周一回收电子垃圾,当天你就绝对不能扔其他种类垃圾。而且,垃圾公司上门回收时间也非常准时,不会为等待你而多停留哪怕一分钟。流畅的工作流程,保证了高效的垃圾分类处理过程。
日本人多地少,国土面积狭小,客观地理环境决定他们不能如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填埋垃圾的方式来处理垃圾。在日本,采用最多的方式就是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仅在东京,就有20余座焚烧发电厂,日本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占全球的70%,60%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
但垃圾焚烧的后果是,上世纪90年代,日本空气中测得的二恶英水平,竟是其它工业国家的10倍,空气与土壤中的二恶英含量均严重超标。因此,日本人又改变思路,将垃圾处理的重点由终端——怎样消灭垃圾转移至起点——怎样减少制造垃圾。自2000年起,日本先后颁布实施了《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以个人与家庭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实行垃圾分类。
2008年,东京的垃圾年产量相比20年前减少了一半,而这也导致东京的25座垃圾焚烧厂中有10座因无垃圾可烧被迫关闭。同时,由于实行了严密的分类措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燃烧的垃圾均为食物残渣等无法再循环利用、又不会造成大幅度环境损害的产品。这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而不可燃垃圾经过压缩无毒化处理后,可作为填海造田的原料。东京新兴的综合休闲娱乐区台场,就有一部分是用垃圾在东京湾里填出来的。
纽约市的垃圾管理
在纽约,垃圾处理被称为“垃圾管理”。只要在大街上走一趟,就可以看到马路的两旁,堆放着一些黑色或深褐色的垃圾集装箱,上面写着:垃圾管理公司。
垃圾管理公司是一家全美闻名的垃圾收集和运输公司。90年代,成功地收购了上百家小型垃圾运输公司和化学垃圾处理公司。它的股票已经上市,且业绩不俗。
把纽约称为“垃圾城”一点都不过分,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会一样,城市垃圾问题是纽约市市政管理者面临的头疼问题。纽约每年制造垃圾2400万吨,一半来自居民的生活垃圾。每一个纽约人平均每天出产垃圾5磅(约4.5斤),这个数字是日本和很多欧洲国家居民每天丢弃垃圾的两倍。
翻开纽约市电话电讯公司的黄页号簿,你会看到纽约市有关垃圾回收的立法以及具体操作办法,还有一行大字:“居住在曼哈顿岛上的所有居民有义务参加纽约市的垃圾回收计划,这是纽约市法律的要求。”此外还有一副年历,将一年中所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日用粗体字标出。接着又刊出一副绘制精确的曼哈顿岛地图,仔细标明曼哈顿岛上每一个地区的固体垃圾回收日。另外,黄页上还告诉居民,什么样的垃圾是可回收的,什么垃圾是不可回收的,要求居民将可回收的物品放进蓝色塑料袋或者环卫系统统一设立的有“回收”字样的蓝色塑料桶里。到了可回收垃圾日,市环卫系统就会派专人开车来收集。
反之,如果在生活垃圾中发现可回收垃圾,只要环卫部门深究,丢弃者很有可能被罚款,因为回收垃圾是纽约市法律所要求的。 (本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