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金相试验 4.3.1金相试验员收到加工好的试样后,应检查试样加工质量、试样编号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试样应拒绝试验。 4.3.2金相试验前,试验员必须先了解材料的基本情况,选择好相应的金相磨光砂纸,抛光磨料及化学侵蚀剂,再按相关程序进行试验。 4.3.3试验员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试验标准和方法,如 a. GB226-1991《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b. GB/T13299-1991《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c. GB10561-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d. GB6394-2002《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e. GB1954-1980《铬镍奥氏体不锈钢焊缝铁素体含量测法》 f. 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g. GB/T433.5-2000《不锈钢-硫酸铜腐蚀试验方法》 h.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4.3.4试验过程中,试验员应认真作好有关材料缺陷,显微组织及试验数据记录,准确填写原始记录,并对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5金相试样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4.4金相检验分析报告的签发 4.4.1金相检验分析完成后,应由试验员填写试验报告,要字迹工整清晰、文字叙述要规范易懂,数据准确并不得涂改;责任工程师审核并加盖理化试验专用章方可有效。 4.4.2试验报告一式二份(格式见表B),由专人登记发放到质量科和相关的委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