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风】
第1楼2010/04/22
■ 案情
购温度计 嫌疑人投汞害情人
根据警方调查,去年11月3日至7日,刘晓静先后对马赛进行了三次投毒。
第一次,刘晓静购买了20支温度计,敲碎后,将水银收集装入塑料袋中,在同马赛吃火锅时,将其投入马赛的火锅小料。马赛在吃了几口后,感觉味道异常,便停止食用该小料。
第二次,刘晓静又将10支体温计的水银放入马赛的盒饭中。米饭中的汞珠被马赛发现,刘晓静假装毫不知情,并陪同马赛去医院检查。
第三次,在大悦城,刘晓静将水银放入马赛喝的雪碧中。马赛在用吸管饮用罐装雪碧饮料时,口吐大量汞珠,后被诊断为急性汞中毒。
■ 回应
马赛家属:努力为企业挽声誉
昨日,马赛的家属表示,前日得知马赛被批捕的消息,目前正在咨询律师了解马赛的涉嫌罪名,并征询律师意见。家属称,马赛的隐瞒,加上通州雪碧汞中毒事件的推动,使马赛的事情变得复杂。“对于孩子的过错,我们将尽一切力量,挽回可口可乐公司的声誉。”
可口可乐公共事务部陈先生称,警方已认定事情与可口可乐公司无关,所以不再就此事发表评论和意见。
■ 释法
嫌疑人马赛不涉嫌敲诈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称,敲诈类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有案情,马赛未明确向可口可乐公司提出索赔金额或条件,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按照刑法规定,损坏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企业五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企业破产,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该案中,马赛明知投毒者,并串供掩盖事实,坚称从自己打开的雪碧中喝出汞,给可口可乐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应适用此罪名。
【四季风】
第2楼2010/04/22
【事件回放】
2009年
●11月7日
马赛在大悦城豆捞坊就餐时汞中毒入院,称喝听装雪碧所致。
2009年
●11月16日
可口可乐公司称可为马赛垫付治疗费,并表示同批次产品未发现问题。
2010年
●2月4日
西城警方对当事雪碧罐进行检测。
2010年
●3月10日
马赛第三次前往西城刑警队接受调查。
2010年
●3月15日
警方初步认定,雪碧“汞中毒”事件系人为投毒,投毒者为与受害者马赛同餐的刘某,马赛、刘某被刑拘。(记者甘浩 实习生刘珍妮)
2010年04月22日 来源:《新京报》
http://shipin.people.com.cn/GB/11425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