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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10/12/11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这样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从每批产品中按品种、颜色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样品,每个品种和每个颜色各抽取1个样品。
7.2 布匹至少距布端2m取样,样品尺寸为长度不小于0. 5 m的整幅宽;服装或制品的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
7.3 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7.4 根据产品类型(安全要求类别)对照表1评定,如果样品的测试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要求(含有2种及以上组件的产品,每种组件均符合表1的要求),则该样品的基本安全性能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注 :一 般 ,对B类和C类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的1%的小型组件可不要求。
7.5 如果所抽取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合格。如果有不合格样品,则判定该样品所代表的品种或颜色的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