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禾
第3楼2006/03/08
我们的规定(环境监测):
总体规定:
3.4.6 结论
(1)应根据评价标准和监测结果下结论。结论语应谨慎规范,不得任意推理。
(2)没有评价标准的不下结论。
(3)来样分析一般不下结论(如客户要求,应注明是根据客户要求,并明确评价标准)。
(4)应限定报告的有效范围。如“本次监测所检项目(除以下项外)合格”。不同的报告的结论方式可以采用不同的规范。
(5)评价条件不充分的不下结论,或者说明限定条件(如:在不考虑××条件下,……)。
(6)结论用语采用“合格”、“不合格”的方式,不用“达标”、“超标”。
(7)一般不提建议。
各类报告的具体规定:
噪声类:
3.11 结论用语
结论范例 适用情况
本次监测结果(不)合格。 所测测点全部(不)合格。
本次监测结果不合格。 属于监督管理的报告,部分或全部测点不合格。
本次监测所测测点除×、×点外合格。 部分测点合格,但部分测点不合格或可能不合格的。
本栏空白。 不适合做出结论的情况。
污染源废气类:
3.9 结论用语:
结论范例 适用情况
本次监测结果合格。 评价标准中的全项目监测,并且全部合格。
本次监测所测项目结果全部合格。 仅监测评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所测项目全部合格。
本次监测结果合格(未考虑烟囱高度)。 评价标准中的全项目监测,并且全部合格,但烟囱高度不符合要求。
本次监测结果不合格。 部分或全部监测项目不合格。
此处空白。 不适合做出结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