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机/硬度计
烦
第1楼2011/12/15
2、将具有不连续屈服的趋势当作具有屈服点 国标对屈服的定义指出,当变形继续发生,而力保持不变或有波动时叫做屈服。 但在某些材料中会发生这样一种现象,虽然变形继续发生, 力值也继续增大, 但力值的增大幅度却发生了由大到小再到大的过程。从曲线上看,有点象产生屈 服的趋势,并不符合屈服时力值恒定的定义。正如在第三类影响中提到的,由于 对“力值恒定"的条件没有定量指标规定,这时经常会产生这一现象是否是屈服,屈服值如何求取等问题的争论。
第2楼2011/12/15
3、将非比例应力与屈服混为一谈 虽然非比例应力与屈服都是反应材料弹性阶段与塑性阶段的过渡状态的指标,但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屈服是材料固有的性能,而非比例应力是通过人为 规定的条件计算的结果,当材料存在屈服点时是无需求取非比例应力的,只有材 料没有明显的屈服点时才求取非比例应力。部分试验人员对此理解不深,以为屈服点、上屈服、下屈服、非比例应力对每一个试验都存在,而且需全部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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