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兄
第3楼2012/11/30
CNAS-CL01(ISO17025)中,没有所谓“任命”,而是用“指定(appoint)”一词。有关人员“授权(authorize/authority)”之处如下:
4.3.2.1 凡作为管理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
4.3.2.1 凡作为管理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
审查并批准使用。
5.2.5 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
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
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
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
5.5.3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有两处出现“授权”,分别是:
“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5.4.4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