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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按理是不能这样要求不明确的!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记得前段时间我发过一贴子:JJG1037《涡轮流量计》,对测量被检流量计和标准流量计中检定介质的温度计和压力计的要求:所用温度计(和压力计)的测量误差应在流量计最大允许误差的1/5以内。显然温度(和压力)与流量不是同类量,我们应该理解为:所用温度计(和压力计)的测量误差所造成的流量误差,应在流量计最大允许误差的1/5以内。但是,这样的检定条件够间接的,具体我们该取准确度等级为何的温度计(和压力计)呢?请版友们各抒已见!

    也进行了些后续的讨论,现在想明白了。其实作为检定规程是不能这样给出不明确的要求的,只有校准规范才是这样,也才能这样。而检定规程的特点就是将使用的标准,配套设备,检定环境条件,检定方法等一切都很明确,很严格地规定下来。只要合格的检定员严格按规程进行检定,则检定的测量不确定度就在能对被检计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判定的范围内。一般来说:测量不确定度就小于或等于被检计量器具允许误差限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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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12/12/03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八一八:所谓的1/3从不确定度来说,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为了保证精度,成本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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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2楼2012/12/03

    应助达人

    说的是,我在这理主要说的是规程给出的标准器和配套设备要求要具体,不能还要让执行规程者还去评定不确定度。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它山之石——八一八:所谓的1/3从不确定度来说,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为了保证精度,成本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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