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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违规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它山之石——上帝: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违规

    企业需要具有溯源有效性的证书,而一些校准实验室为了规避风险,


    出具无任何标识的校准证书,客户在通过一些质量体系或者客户审查的时候导致报告无效。

    这种行为你认为违规吗?

    开放性讨论,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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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13/04/16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Rie:
    个人认为不算违规,没有任何条文规定一定要加盖CNAS章,有约束的做法是企业在签订服务协议时注明需要加盖CNAS章,如果仍未加盖可算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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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2楼2013/04/16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阴雨晓梦:
    应该不违规吧,很多项目都还没有规程规范什么的,没检定、校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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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3楼2013/04/16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byang1997回复2# Rie
    1、对于不加盖CNAS 章,现在市场上的确有这样的实验室在这样做。
    他们一般有某个仪器的校准设备,但是该项目没有通过CNAS 认可,所以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会这样做,这类公司的存在很大程度都是以赢利为目的的。
    2、对于上帝所提到的,校准证书上没有任何标准,质量体系审核或者顾客审查时,一般不会导致报告无效。ISO9001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应对照能溯源到国际/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何种途径没有定性的规定。
    3、其实这是个管理的漏洞,如果实在要判对/不对,个人观点是 违规但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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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4楼2013/04/16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规矩湾锦苑:
    赞成2楼观点。计量法只规定什么样的机构在完成检定后应该出具检定证书或报告,证书和报告加盖单位专用章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没有任何法规规定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一定加盖CNAS认证标识或其它认证标识。
      “客户在通过一些质量体系或者客户审查的时候导致报告无效”那是因为客户的“供方管理”上出了问题。的确应该开个“不符合项报告”。
      组织应该对为自己提供检定/校准服务的“供方”进行供方评价和实施供方管理,让供方提供其能力和资质各种证据,包括供方的建标情况、CNAS认可、质量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认证、计量授权、授权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详细清单等各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还应该到“供方”进行调查和或审核。在自己接受审核时,外审员提出怀疑送检回来的测量设备权威性和有效性时,即可向外审员提供供方评价记录和对供方动态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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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5楼2013/04/16

    应助达人

    我认为是在违规,最起码是潜在违规。
    实际上,如果该通过了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对于其通过了的项目他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在其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除非他脑子有毛病)。之所以他在其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是因为其这些项目没有通过了CNAS认可。可见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一般都是在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超认可范围的行为。所以,我有最起码是潜在违规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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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chies

    第6楼2013/04/16

    一般不盖CNAS章,就是超范围了,所以这个必然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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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7楼2013/04/16

    通过JJF1069考核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是没有CNAS的,只要证书的确认表里有该项目就不违规。主要是校准实验室,如果没有就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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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8楼2013/04/17

    应助达人

    如题: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违规?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通过JJF1069考核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是没有CNAS的,只要证书的确认表里有该项目就不违规。主要是校准实验室,如果没有就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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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9楼2013/04/17

    应助达人

    对于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应加盖CNAS章,以亮明自己的资质。就好比执法人员,执法前应亮自己的执法证;警察执法时,应亮自己的警官证等一样的道理。对于己具备校准能力,但是还没通过CNAS扩项认可的项目。在向顾客说明情况的情况下,得到用户的同意后,通常应急的办法是出具测试报告,而不能出校准证书。就好比通过JJF1069考核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于己具备检定或校准能力,但是还没通过JJF1069扩项考核的项目。在向顾客说明情况的情况下,得到用户的同意后,通常应急的办法是出具测试报告,而不能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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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0楼2013/04/17

    应助达人

    也就是说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必须通过特定的认可或考核,取得相应资职后才可以的。没有取得相应资职就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本身就是违规的。只是,没有取得相应资职就出具校准证书,不加盖CNAS章的违规程度,较加盖CNAS章或许还更轻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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