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dilaoshi
第1楼2013/09/01
可惜木已成舟、船难掉头,机构撤销易恢复难,从14个市所到8个区域所容易,恢复成14个所,编制问题经费问题人员问题,都不是好解决的。毕竟建立一个实验室,比建立一个行政机构难多了。后者只需要编制、经费、人员到位,租个办公场所、租几台车就可以开始履行职责。前者就算编制经费人员都有了,仪器设备要验证吧,操作人员要培训吧,实验室要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吧,要保证出具的数据准确可靠吧,这些没有一段日子是搞不起来的。
2010年,食药监部门又改革了,从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那真是市局的归市里,县局的归县里,药检所的还是归省局的。辛辛苦苦7、8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省局注视着麾下屈指可数的几个直属单位(药检所、审评中心、ADR等)一定百感交集,不知道会不会低唱一首:想当年,老子的队伍…
食药监部门归地方后,对于组建地方自己的检测单位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且这个时候食品监管已经落到食药监局的名下了。别的不说,光说食品抽验的要求“检测微生物指标的样品需要4个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就让当地没有食药检所的监管部门焦头烂额,有的偏远县份,光到实验室的路程就需要4个小时了,谈何能对抽检回来的食品状态有所保证?
更何况食品检测以一种势不可挡力压群山的态势突然盖到食药检所头上,责任重大、批次繁多、时效性强这些要求,让原本食品检验经验就缺乏的食药检所把大部分力量都扑到食品检测上去了,只有小部分力量还用在药品检测上,长此以往真担心丢了“药”的老本,又吃不透“食”这新买卖啊。
当然听说各省的做法也各有不同,有的地方坚持就是不给自己增加食品检验这块职能,爱谁干谁干去,我只做好药品检验这个老本行。有的是吸收了原来疾控部门的实验室,另外成立食品检测中心,都归于食药监局名下,各负其责。当然也有的积极性很高,迫不及待地把食品检测职责抢过来,当仁不让舍我其谁。这个时候的食品检测真是群雄并起啊,农业部门的、质检部门的、疾控部门的、食药监部门的…,都能趴在“食品”这块大蛋糕上狂喊:我的,我的!
2013年,九龙治水的局面终于改变了,食品明确由食药监局管理了,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将在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据说工商部门移交了不少人过来,今后在乡镇也会有食药监部门的下属单位了,监管触角直达最基层啊。
至于食药检所,没讲,各地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唉,阎王打架小鬼遭殃。唯一明确的是各市都会建立自己的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唯一不明确的就是,原来的区域食品药品检测机构会不会有部分人员分流支援新所建设去,呜呼。
此文纯属乱弹,列为看官切勿较真。如有说的不恰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笔者只是想到了那句有名的广告词:胜负未分,搞好自己。不管机构如何调整,搞好自己,强大自身是唯一能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