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飞
第1楼2013/11/08
2012年12月,我国政府组织相关企业对通报进行了评议,建议欧盟将取消豁免的时间至少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为备用电池设置不少于电动工具寿命的过渡期(约5年)。欧洲议会一读则将此豁免期延长了一年,也就是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豁免可沿用至2016年12月31日。
我国是世界上电池和电动工具的生产大国和外贸出口大国。此次欧洲议会有关取消无绳电动工具电池的镉豁免以及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规定的一读的通过,将对我国广大电池和电动工具生产商造成较大影响,它将提高我国电动工具产品的出口成本,增加企业负担,进而影响我国电动工具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应加大力度推动电池产业的转型升级,企业也应定期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布动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标准,以适应市场变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