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1hao2985
第6楼2014/05/23
首先呢,我个人并不赞同这种标注方式,因为很容易引起争议。这并不是一种常规的标注方法。只能算是擦边球。
根据GB/T 29862-2013里面相关条款,相适应的条款是6.9.两种明显可分的纱线可以单独标注,但是这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某些大循环,或者某一纱线含量较少的情况下。这种标注方式在工商抽查和商场管理方的角度来看是不合适的。
其次,如果两种纱线是纯的,完全没必要进行 溶解。单独拆分后,烘干称重,再结合公定回潮率就可以了。
成分标注的原则性是,能标注整体标注整体,不能整体才单独标注。
这种经纬标注是容易误导消费者的。首先某系纤维密度较小。某些纤维密度较大。织造谜底也不一样。就会出现看着经是一种,纬是一种,消费者会以为是50/50可实际上可能是20/80.那么对于一些贵重纤维的产品就会引起歧义。并且不利于商业往来。
比如我买一匹布。想要50以上羊毛的。你告诉我经向羊毛,纬向聚酯。这种数据没任何意义。
WUYUWUQIU
第9楼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