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改前非
第1楼2006/10/11
GB/T 17219-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saf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 syste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机械部件)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与饮用水以及饮用水处理剂直接接触的物质和产品,这些物质和产品系指用于饮用水供水系统的输配水管、设备和机械部件(如阀门、加氯设备、水处理剂加入器等)以及防护材料(如涂料、内衬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 5009.69—1996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1934—89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3 卫生要求
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管网末梢水水质必须符合GB 5749的要求。
3.2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必须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浸泡试验。
3.3 浸泡水需按附录A和附录B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浸泡水的卫生要求
项目
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项目
色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铁
锰
铜
锌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砷
汞
铬(六价)
镉
铅
银
氟化物
硝酸盐(以氮计)
氯仿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不增加色度
增加量≤0.5度
无异臭、异味
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不改变PH
≤ 0.03 mg/l
≤0.01mg/l
≤0.1 mg/l
≤0.1 mg/l
≤0.002 mg/l
≤0.005 mg/l
≤0.001 mg/l
≤0.005 mg/l
≤0.001 mg/l
≤0.005 mg/l
≤0.005 mg/l
≤0.1 mg/l
≤2 mg/l
≤6μg/l
≤0.3μg/l
≤0.001μg/l
表2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的卫生要求
项目
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项目
色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铁
锰
铜
锌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砷
汞
铬(六价)
镉
铅
银
氟化物
硝酸盐(以氮计)
氯仿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不增加色度
增加量≤0.5度
无异臭、异味
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不改变PH
≤ 0.03 mg/l
≤0.01mg/l
≤0.1 mg/l
≤0.1 mg/l
≤0.002 mg/l
≤0.005 mg/l
≤0.001 mg/l
≤0.005 mg/l
≤0.001 mg/l
≤0.005 mg/l
≤0.005 mg/l
≤0.1 mg/l
≤2 mg/l
≤6μg/l
≤0.3μg/l
≤0.001μg/l
其他项目:
醛类
蒸发残渣
高锰酸钾消耗量(以氧气计)
与受试产品配方有关成分
放射性物质
不得检出
增加量≤10 mg/l
增加量≤2 mg/l
根据地面水卫生标准及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不得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无标准可依据的,需按附录C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不增加放射性
3.4浸泡水尚需按附录C 的方法进行下列毒理学实验:
3.4.1急性经口毒性实验:LD50不得小于10 mg/kg体重.
3.4.2两项致突变实验:基因突变实验和腐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实验,两项实验均需为阴性。
3.5生产与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使用原料应使用食品级。
4 监督检验方法
见附录A和附录B。
阳线
第8楼2009/03/10
论坛附件有的。
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1998-10-01实施,现行有效。
pdf版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