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
第1楼2015/09/08
世行仪器设备首席顾问不时插话、提问,但对具体问题不作评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谈及招标采购的起源和宗旨,並讲了一段语意发人深思的比喻。他说:招标、政府采购起源于18世纪英国,19世纪“世行”集大成,开始编撰范本,确立並贯穿:竞争、平等、公开、开放、科学(即不能有科技方面有错误),並尽可能保护世行贷款使用国的幼稚工业的宗旨。此后各国都效仿、制订《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而且特别注重要珍惜纳税人的钱,扶植和保护本国产业及资本的投入。还风趣地说:实际上招标、采购的思路和实施,应如同老太太为儿子和孙子买鞋那样务实。老太太首先根据家中资金实力和儿子与孙子买鞋目的和用途,确定各不相同的目的与用途及投资分配。接着确定购鞋的档次和类型,儿子是企业白领职业经理人,所以要买质量和价位中上等的、庄重、大方的一双国内外较著名品牌的真牛皮鞋;孙子上中学、爱运动,应買一双不一定是大品牌,但质地好的运动鞋。上述原则确定后,进一步确定关键细节,博士开玩笑说:这如同采购仪器时确定主要技术指标,老太太必然确定二双不同目的、用途的鞋的尺码、面料、衬里、鞋底材质、可选色的范围,并依不同目的确定是否应配鞋垫等。老太太将上述采购鞋的资金预算、目的、用途、类型、档次、要点等记在心中(如同写成招标书),接着选择几家信誉好的鞋店,如同仪器招标采购时,审定投标商的资质,进而依据上述拟订原则,进行性能、质量和价格的查核、对比,可能还要与儿、孙议论,如同评标,最后选定最符合要求且性价比最佳的货物,搞定后付款购置,並要发票,以备处理购后可能发现的问题。聚会者不约而同地戏言:我们确信我国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招标,理应比老太太为儿孙買鞋更精明才对。与会者还畅谈了当年首次参与仪器设备国际招标采购的感受和经历。
当时世行贷款额达数亿美元,相当今天几十亿美元了,为大农业领域,即农、林、牧、渔、水、气、机(农机)七个部门的科研和教育及技术推广部门装备急用的仪器设备。当时上述部门的科教条件底子很薄,有的几乎没什么仪器设备,贷款额又很巨大,所以国家对此极为重视,由农业部何康部长亲自挂帅,任领导小组组长;抽调农口各科教院校从国外回国的专业对口、学有专长的博士和北大、清华、原圣约翰大学等著名大学毕业並与理化、生化分析相关的学者和中国农科院、北农大等几十个农业科教项目单位的一批与理化、生化仪器分析专业对口的中青年人,共80多人,分七个大组,组成技术专家组。专家组先封闭起来由世行专家辅导,用一周时间学习世行有关招标采购的一套范本(记得是清华大学翻译的),接着各自回原单位,议定各单位根据贷款的分配额和本单位的急需,拟定采购仪器设备的品名、用途、档次和相应的关键技术指标等。而后,大家带着上述申报材料和能收集到相关的国内外各厂家产品说明书、字典和资料等,集中封闭式的汇报、答辩了半个月;经修改、确定后,仍在封闭式的条件下,分工撰写招标书的技术文本,並经过相互交叉审标、修订,最后形成标书的技术性文本,约历时半个多月。商务文本是由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统一编写的,二者合拼,构成完整的招标文件,交由中技公司实施国际招、投标、开标程序。开标后,原技术专家组成员再次集中,用一个多月时间,采用对外绝对封闭式的评标,评标人员采用相互交叉、互换、互复核,並履行逐一签名的问责制。聚会几位老人还记得当时每人只发一支红、蓝铅笔,一支当时稀缺的派克牌圆珠笔和HB铅笔。伙食在当时是上等的,但不上酒水。每人一张办公桌,堆满中外文产品说明书和资料,每天早上都进行户外活动,晚饭后散步,晩间都自觉加班,大家极认真地根据招标书逐句核对投标文件,凡符合招标书的用铅笔标出,优于招投要求的用圆珠笔写上优于,不合格的用红色标示,有疑问用蓝色标示,並起草和由各小组长签发出核实函。工作时常听到相互轻声交流甚至辩论,尤如一个钻研学问的学堂。
忆往事、看今朝、盼未来,我老朽恳切期望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和各级组织实施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招标的单位、人士和参与项目申报、拟定和撰写标书、审标、评标的人士,尊照习总书记极力倡导的以法治国、以法兴国、遵守规矩的大政方针,坚守在法治约束和培育下树立的良知,自觉地珍惜纳税人的钱,全面地、深刻地领会招标采购的宗旨和扶植、保护我国仪器仪产业。我的呼吁和具体建议如下:
1. 我国十多年前已颁布《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续后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还制订了一系列法规,当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常出现不当和不正之风,甚至潜在着贪腐现象,根源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遵照习主席力倡以法治国、以法兴国的方略,建议财政部和发改委共同编纂一本简明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手册》,凡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参与申报材料和标书的编写及审标、评标有关人员,在每次启动工作之前,都要重温这些法律、法规,以达到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並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培育下,树立良知和诚信。
2. 上述手册起码应收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2015年国务院第658号令、国办发53号文、2014年财政部第74号令、财政部财库119号通知、2004年财政部第18号、19号和20号令等。
3.凡涉及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实施政府采购、招标的法律和法规中,均应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编写申请报告、标书、审标、评标的专家三位一体,承担政府采购、招标中发生的失误、不当和违法的责任,并进一步明晣追究上述三方在不同阶段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处置细节,特别是对违法行为要严惩。
4.鉴于我国每年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招标采购的项目和金额都很多,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当前正处体制的转轨期,而社会、经济、科技、领域、部门的发展和分工将越来越细,当今不少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或与行政部门有关联的单位剥离出来的,不仅缺少招标采购经验,连必要的法律法规都不熟,更谈不上对技术专业的了解,故他们最常用的一句话是:“我们是按程序执行的”。其实程序是形式,更重要的是招标、采购的宗旨和法理及与专家配合对专业技术的掌握,所以建议恢复对代理机构的资质、能力和从事具体代理业务的审核,对业务的划分宜细,可参考我国科学技术的分类並结合产业、领域和部门的分类,绝不宜笼统。
5.鉴于当今科学技术发展飞速,其学科和技术分类越来越细、越专,有的已细化到三级学科,就专家而言,通才已绝迹,而且同一种仪器设备,既有其硬、软件技术上的技术专家,又有各领域的应用技术专家,所以单凭技术职称,很难判断其是否适应承担某项目、某具体仪器设备的招评标工作,必须从所学专业、从事专业、专长和业绩四方面判断所聘专家是否对口。我曾试用“百度一下”並结合专家所属单位的门户网站,三次查检所公示专家的专业和专长等,约有三分之一基本对口,三分之一以上根本不对口或榜上无名,其他有的仅沾上一点边(有的仅是人事关系的边)。我也理解财政部或发改委等部门要构建专业分类很细的庞大的专家库是很困难的,特此建议:
(1)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或三名同专业的专家(可用著名官方网站检索确定)推荐为基础;
(2)以上述资料为基础,各省(市)、部委或领域可分别建立细分专业、专长的专家库,对每位专家、必须具有所学专业、从事专业、专长和反映专长的业绩材料;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发改委可汇总並择优建立国家级的专家库;
(3)对各级专家库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並签署保密合同后,发以聘书,承担光荣任务。专家库应实行动态管理,凡有不良行为记录或业务不称职的予以淘汰。
6. 参照国际经验,世界银行在开始集成招标投标范本时,就有扶植和保护贷款使用国幼稚工业的明确规定,美国在30年代初期就颁布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至今仍适用,宗旨是:“扶植和保护美国工业、美国工人和美国投资资本”。隨之澳、奧、意、瑞、比各国都制定一系列法律,旨在对本国产品和企业进行保护。即使美国和欧盟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时,都对本国公共采购市场对外开放做了很多保留。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一些主要产业还很幼稚,缺乏国际竞争力,尤其需要保护。我国仪器仪表产业更属幼稚工业,虽然在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中已有相关的规定,但不够明晣,应进一步加强。现举一小例,如在当今招标公告的招标货物表的一栏“是否进口”中,有的直标为“进口”和空白,如同一棍子打死国产品。建议改为更具包容性的分别标为“可进口”和“拟国产”。
7. 为大力加强以法治国、以法兴国的大政方略,现行的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中有比较明晣的政府行政部门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的监督和检查的规定。但我认为这些不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力,还应充分运用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除已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标事项的公布、公示之外,还应赋予並鼓励社会人士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工作的专家和供货商的不妥、不当、甚至潜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的质疑、监督甚至举报。同时责成受质疑、监督、举报的,应认真核查、澄清、答复有关纠正和处置详情,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並公布以上内容。
8. 鉴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已十多年了,此后发布了一些行政法令,其中有的也有十多年了。十多年来我国和国际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我国又正处于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我建议在适当时候,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需求,修订《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並将现行的红头文件也纳入上述两个大法之中,构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完善的法典,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蒋士强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仪器仪表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