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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Reach,对于DEHP的疑问,求解答

  • zhangyuling
    2015/10/20
  • 私聊

REACH/EUP

  • 悬赏金额:20积分状态:未解决
  • Reach中的授权物质,如果在日落日期前没有申请并获得授权的话,如果产品想投放市场,是直接不得含有这些授权物质吗
    那就是比限制物质的要求还要严了啊!
    连1ppm都不行?不得含有总得有个检出限吧,检出限是多少呢?
    我的困惑是因为读了某公司的一个案例分析:
    http://cn.ecbos.com/news/list-153.html
    “上海某跨国汽车零部件厂家,最近因为REACH法规非常的困惑。他们的产品运到德国公司进行销售,但是在海关被告知因邻苯超标被扣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德国公司对产品里的SVHC,尤其被查到的邻苯做了详细的检测,发现邻苯在该零部件中的含量在1ppm至5ppm不等。但是据上海公司质量工程师了解,SVHC在零部件中的含量达不到1000ppm是没有问题的,那是为什么呢?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他将产品又一次送检,SGS检测报告和德国公司的检测结果是一致的。为了知道被扣的真实原因,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他找到南京瑞旭,希望能给员工进行一次REACH法规的全面培训。

    培训师了解情况后,找到了客户发的原始邮件,邮件显示,产品是由于邻苯是因为附件XIV授权清单而被扣的。附件XIV和SVHC清单很多企业会混淆。这一方面是因为非欧盟出口企业一般不需要应对附件XIV授权清单,而SVHC清单是很多企业耳熟能详的;另一方面,SVHC清单又称为附件XIV候选清单,名称上也容易混淆。
    在授权物质清单下企业的义务是什么呢?如果企业出口的化学物质(包括混合物和物品中的化学物质)被纳入附件XIV授权清单,不论含量多少,欧盟制造商、进口商或OR需要在日落时间前18个月针对所有用途或某一项用途向ECHA提交授权申请。
    那么这个上海公司要怎么做呢?有两个选择,一是换供应商,把含有邻苯的部件换掉或要求供应商更换生产工艺;二是让添加邻苯的零部件供应商(委托OR)或本公司的欧洲公司去做授权(由于日落日期是2015年2月,邻苯的授权大多已于2013年8月截止,如产品于2013年8月之前已经投放欧盟市场,企业就不能再进行授权)。瑞旭建议第一种选择为佳。因为REACH授权费用高昂且周期较长,关键是申请了不一定可以获得授权。虽然更换供应商也非常麻烦,但是二者择其优,为了使产品符合欧盟REACH法规,顺利通关也只能拼了。“
    然而,该公司另一篇文中说
    ”法规对授权物质的要求根据REACH法规要求,使用及投放市场供使用被列入附件XIV的物质,不管是物质本身,作为混合物组分还是用于物品,从某一个日期后(法规将这个日期称为“日落之日”),都是被禁止的,除非该用途已获得授权或属于豁免应用。这个附件XIV中的物质即为授权物质。通俗地说,一个授权物质,在其日落之日后,就不能自由地出口欧盟了,需要获得欧盟的相关授权才能出口。
    需要注意的是,含有授权物质的物品的投放市场和使用是不需要授权的。即授权是针对物质的要求,而不针对物品。
    此外,根据法规要求,当到达授权物质的日落之日时,ECHA需要考虑,该物质是否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充分控制的风险,若存在,则ECHA需要准备相应的卷宗来提出对该物质的限制,此时,该授权物质就有可能成为限制物质了。“
    按此说法,授权物质是可能升级为限制物质的。既然是升级,怎么会要求反而从高(授权物质)降为低(限制物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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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1楼2015/10/25

    应助达人

    有含量要求的,所有REACH法规里面所列举的物质总的含量不能超过1000ppm,不是说1ppm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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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ngyuling

    第2楼2015/10/27

    所有物质总含量不超过1000ppm?指SVHC列出的物质,还是附录17的物质?还是附录14的物质?
    请问这一条在REACH法规原文中的出处是哪一条呀?

    mengzhaocheng(mengzhaocheng) 发表:有含量要求的,所有REACH法规里面所列举的物质总的含量不能超过1000ppm,不是说1ppm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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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3楼2015/10/27

    应助达人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zhangyuling(zhangyuling) 发表: 所有物质总含量不超过1000ppm?指SVHC列出的物质,还是附录17的物质?还是附录14的物质?
    请问这一条在REACH法规原文中的出处是哪一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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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ngyuling

    第4楼2015/10/28

    这个宣传说的不对,尤其是加黑的字体部分。
    因为:谈论Reach时,SVHC一般都认为是SVHC清单,即目前为止的13批163种物质。但并非只有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需要注册,而是在豁免清单外的物质若有意释放且达到吨位,就需要注册。
    且不是使用量,是进口欧盟量。
    这段话提到了SVHC、附录17、注册,然而却漏了附录14(授权物质清单)。我所关注的DEHP的疑问就是关于附录14,和对应在Reach原文中的第七编的授权一篇。
    我建议大家基于Reach法规原文来探讨,基于别人组织的宣传文字来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别人组织的文字有可能不准确。

    mengzhaocheng(mengzhaocheng) 发表: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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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5楼2015/10/28

    应助达人

    但是在进行测试的时候,所有列示的物质都要检测的,然后根据所有列示物质的含量是否超过1000ppm来判定这个样品是否能够通过REACH测试

    zhangyuling(zhangyuling) 发表: 这个宣传说的不对,尤其是加黑的字体部分。
    因为:谈论Reach时,SVHC一般都认为是SVHC清单,即目前为止的13批163种物质。但并非只有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需要注册,而是在豁免清单外的物质若有意释放且达到吨位,就需要注册。
    且不是使用量,是进口欧盟量。
    这段话提到了SVHC、附录17、注册,然而却漏了附录14(授权物质清单)。我所关注的DEHP的疑问就是关于附录14,和对应在Reach原文中的第七编的授权一篇。
    我建议大家基于Reach法规原文来探讨,基于别人组织的宣传文字来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别人组织的文字有可能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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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ngyuling

    第6楼2015/10/28

    “根据所有列示物质的含量是否超过1000ppm来判定这个样品是否能够通过REACH测试”?第三方检测公司不可能这样做的。他们只会写低于1000ppm就符合Reach中的SVHC限值(而不是直接符合Reach)。
    “符合Reach”和“符合Reach中的SVHC要求”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的范围更广。前者含注册、授权物质清单、SVHC清单等,后者只是前者要求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你所说的是后者,我想探讨的是前者。
    后者检测公司的做法没问题,但是前者,还是要看Reach原文。
    Reach法规原文和指南文件是怎么规定,才是根本。
    我们是制造商,对我们而言,要考虑的是Reach全部,一一去鉴别是否要符合要求,并不是仅仅是SVHC那一块。
    因此,我才有这个帖子里的疑问:Reach里的附录14授权物质是否需要我们满足?应该如何满足?

    mengzhaocheng(mengzhaocheng) 发表: 但是在进行测试的时候,所有列示的物质都要检测的,然后根据所有列示物质的含量是否超过1000ppm来判定这个样品是否能够通过REACH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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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7楼2015/10/29

    应助达人

    是的,测试的时候只给出各种物质总的检出值

    zhangyuling(zhangyuling) 发表:“根据所有列示物质的含量是否超过1000ppm来判定这个样品是否能够通过REACH测试”?第三方检测公司不可能这样做的。他们只会写低于1000ppm就符合Reach中的SVHC限值(而不是直接符合Reach)。
    “符合Reach”和“符合Reach中的SVHC要求”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的范围更广。前者含注册、授权物质清单、SVHC清单等,后者只是前者要求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你所说的是后者,我想探讨的是前者。
    后者检测公司的做法没问题,但是前者,还是要看Reach原文。
    Reach法规原文和指南文件是怎么规定,才是根本。
    我们是制造商,对我们而言,要考虑的是Reach全部,一一去鉴别是否要符合要求,并不是仅仅是SVHC那一块。
    因此,我才有这个帖子里的疑问:Reach里的附录14授权物质是否需要我们满足?应该如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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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盼奇迹的孩子

    第8楼2015/10/29

    应助达人

    是不是要宣告备案,有些物质你含有没事,但你宣告备案的是没有,实际测的是有的,那不论测出值是多少,都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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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ngyuling

    第9楼2015/10/30

    你说的是申请授权吧,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对于很多物质如DEHP而言,ECHA给定的申请授权期限已经过了;
    二是,申请授权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也是件很麻烦和费钱的事情。比如:中国企业应该是否有资格申请授权,是否要花钱去找唯一代表,以及准备一批的文档资料.....

    期盼奇迹的孩子(v2709113) 发表:是不是要宣告备案,有些物质你含有没事,但你宣告备案的是没有,实际测的是有的,那不论测出值是多少,都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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