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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16/03/18
我今天听了领导传达了这个文件,可是我们的站长却强调说:我们虽然要学习遵守这个规定,但是不要死板。事实上,市里面今年的目标责任是“交界断面地表水数据要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要达到优秀”,那么你们知道的,如果不对数据作技术修正,根本达不到,而且我们的数据是有“不确定度的”,可以适当的修正……;而我们的副局长(他以前是公安局的)也强调说:即使垂直管理了,照我在公安系统的经验,我们公安也是垂管的,如果当地党委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即使不是地方政府管理的,我们公安还是玩不转的(政绩不能靠前);以前的副局长也曾经说过:“必须对交界断面数据作技术修正”。我听了甚为不满,他们公开讲这样的话,我听得懂——就是必要时绕开《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技术修正数据,以领导政绩为主。官僚虽然依靠朝廷,却并不忠于朝廷,小吏虽然依靠政府,却并不爱护政府,上头大领导下一个清廉的命令,小喽罗是决不听的,对付的方法有“蒙蔽”。他们都是自私自利的猪,可以肥己时就肥己,而且每一个都是土皇帝,山高皇帝远,可以称王称尊就称尊,可以阴奉阳为就阴奉阳为。全国每个县市每个领域都这样做,那是很可怕的。
那么我想问:什么样的技术修正,不算是伪造篡改数据呢?什么的技术修正,算是伪造篡改数据?
csrock
第6楼2016/04/14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我在分析典型案例时发现,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往往因为所谓证据不足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少量的罚款,列入“黑名单”,客观上助长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因此,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及时发现,给予重罚,并相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