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5楼2016/06/03
按照原国家质监局规定应该是推荐标准,(国检科〔1994〕142号规定从公告之日起,我局1992年至1993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清理整顿结果公告(一、二、三)”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993年4月30日前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属性不再执行。
这里所说的是指1993年以前的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其标准号都是GB,按清理规范要求必须以GB/T表示进行应用,但是标准正文时到今日均为对标准号进行更改,仍是GB。
环境标准乃至国家标准代号之混乱,除了源于历史原因,还来自标准发布的权力之争,早在HJ替代GB之前的上世纪80年代,农业部就干过NY标准替代GB,正文仍是GB却不让使用GB号的事。2009年曾问过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关于HJ替代GB一事,得到的答复是“标有HJ”的方法标准既不是强制性标准,也不是推荐性标准,这与国家质监局规定方法标准是推荐标准属性不符。鉴于政出多门的现状,个人建议在所在行业没有具体规定明确前,1993年以前的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其标准号以“GB”或“GB/T”表示均可,但是以“GB”表示时为与你现有的纸质标准文本保持一致,年号不应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