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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西安举行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近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斐弘教授一行来我省开展《计量法》修订工作调研。为做好配合工作,我局组织专题座谈会,邀请省内计量检定机构、企业、科研院所等十五家单位或部门的代表,对《计量法》修订工作进行交流研讨。省局总检验师刘蓬勃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代表就修订《计量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计量法》的章节设置、立法宗旨、适用范围、计量标准管理、计量监督、处罚规定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建议新法应积极适应经济社会需求,鼓励计量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军民融合,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就当前计量工作中存在的立法与现实脱节、监管体制不畅、强检目录管理、取消计量收费后续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刘蓬勃总检验师在建议中提出,希望《计量法》的修订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适应建设质量强国的总体要求,立足《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关于计量事业发展的基本定位,以开放的视野,长远的谋划,用立法形式进一步巩固放管服改革的成果。建议紧抓立法,进一步强化计量促进经济发展、惠及重大民生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进一步提高计量服务效能,加强军民融合,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王斐弘副院长表示,将认真梳理并汇总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推动做好《计量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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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18/01/25

    应助达人

    立足《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还有2年就是2020年了,到时难道还继续修改吗?
    真的是太难产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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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树临风

    第2楼2018/01/26

    计量法不是已经刚修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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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3楼2018/01/26

    应该是传说中的新计量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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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4楼2018/01/26

    应助达人

    现在所谓的修订,只是配合简政放权的删减等。真要把注册计量师、校准纳入的大修订,还并没有进行哦!

    玉树临风(mm_msn) 发表:计量法不是已经刚修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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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5楼2018/01/26

    应助达人

    是的,是的,最好还要加上很久以前传说中的新《计量法》!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应该是传说中的新计量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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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树临风

    第6楼2018/01/26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改
    刚修改了又改?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现在所谓的修订,只是配合简政放权的删减等。真要把注册计量师、校准纳入的大修订,还并没有进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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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7楼2018/01/26

    应助达人

    谢谢你这么关心《计量法》!实际上,特别是第二、三次修改,完全是为了与其它改革开放的政策套的需要。而出于计量自身改革的需要,真的还处在难产中!不是改了又改,而是怎么还没改哦!

    玉树临风(mm_msn) 发表: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改
    刚修改了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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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树临风

    第8楼2018/01/26

    好好改吧,争取把校准加进去,还有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都是总局审批,不要相互打架,老外都搞不清楚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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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9楼2018/01/26

    应助达人

    是的,你说得太对了!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些,而且还要把注册计量师加进去,取消检定员等。

    玉树临风(mm_msn) 发表:好好改吧,争取把校准加进去,还有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都是总局审批,不要相互打架,老外都搞不清楚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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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树临风

    第10楼2018/01/26

    标准化法第二条已经加入了标准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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