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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测定的问题

  • 青岛崂应-Aipre
    2018/03/24
  • 私聊

厂商论坛

  • 有版友询问:
    1.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中6.1废气水份含量的测定装置里只提到了冷凝法和重量法测定装置,那么原来3012H里的测含湿量的枪(干湿球法),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2.标准中6.4.2提到的恒温恒湿设备,有的人说干燥皿即可,有的人说需要满足标准要求的恒温恒湿箱,后者肯定更好,但是前者是否可行。


    答:
    1、新标准中除了冷凝法、重量法之外还提到了仪器法,而仪器法并不是一种具体的湿度测量方法,只要是现场能够直读湿度的测试方法都可以称作是仪器法。原干湿球法在使用中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也不能否定干湿球法也是属于仪器法的一种,标准中也没有明确禁止干湿球法测量湿度。

    2、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话,干燥皿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新标准中提到的恒温恒湿设备,不仅仅是烘干后的平衡采样头,而是要将称重等操作都要在恒温恒湿设备中操作,因此干燥皿是不能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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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崂应-Aipre

    第1楼2018/03/24

    如有其它疑问记得发帖给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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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PAEs

    第2楼2018/03/26

    应助达人

    环保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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