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之
第4楼2019/01/24
1、我们的申请项目都是现场仪器直读的项目,比如固定污染源排气的一些排气参数和废气参数、噪声等,检测的都是现场设备系统(脱硫、脱硝、锅炉等),样品的定义和传统送检的不太一样。是否不涉及抽样、样品接受和保管、留存。
这些检测应该会涉及到抽样,可能不涉及样品保管的,但一样要有相关的程序文件;
2、依据标准里没有提到不确定度是否就不用编制不确定度的程序文件。
准则要求是要有不确定度程序。不管需不需要评定都应该有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3、作业指导书的内容是根据自己开展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还是必须要按照标准文件编制,标准文件里只提了用什么仪器设备开展试验。
标准没写清楚的 就得在作业指导书里面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