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公安部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
2019年2月20日
结她
第1楼2019/03/08
这个 “”会议认为“”有法律效益了吗,意思是以后监测站按站体系程序出具的报告可以直接做证据用了?
老兵
第2楼2019/03/09
在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两高三部的共识可以算具有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吧。
m3167735
第3楼2019/03/14
第三方出监测报告作为证据,是不妥的,因为第三方通过的仅仅是计量认证,并不是司法鉴定认证。我国有专门的司法鉴定认证制度。我从各地市场监管局,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结果的通告来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乱的很,甚至比官方的检验检测站还乱。人,机,料,法,环,原始记录可追溯性都很差。出了事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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