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1楼2019/04/22
1、环境噪声监测不需要都监测24小时,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规定的区域噪声监测是:昼间监测每年 1 次,监测工作应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进行,并应覆盖整个工作时段; 夜间监测每五年 1 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监测从夜间起始时间开始;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每个监测点位测量 10 min 的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简称:等效声级),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 L50、 L90、 Lmax、 Lmin 和标准偏差( SD)。
2、企业建设前的环境评价噪声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1995)规定,须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选择不同的布点、频次和监测时间,比如铁路的每次测量时间为持续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