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4楼2019/05/29
此文与我四年前发表的原创文章(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修改建议)的观点完全一致。问题还不止这些,像“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验证”同样也有问题。
路云
第9楼2019/05/31
规范起草人牛得很,通常也不会轻易认同不同的观点的。学术期刊本就不应该是一言堂之场所,不是你说别认错就错,你要摆出事实,讲出道理。错,错在哪里?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在期刊上发表,接受公众的评判。计量标准的考核,不是被校对象的符合性判定。既然重复性试验时,要选择符合检定规范最低要求的仪器作为被测对象来进行重复性试验,那又何必做呢?直接用最低要求去套算不就完了嘛(因为你评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满足要求,就更换被测对象重新选择被测对象进行重复性试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将JJF1033与JJF(军工)3-2012《国防军工计量标准器具技术报告编写要求》和GJB 2749A-2009《军事计量测量标准建立与保持通用要求》相比,后两者都是要求选择按量传关系可获得的“最佳仪器”来做重复性试验。如果说JJF1033没错,那就是后两者错了。错在哪里?计量标准的考核目的,究竟是要考核“校准和测量能力CMC”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校准的要求,还是考核“常规的被校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合格?我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必须先在这个问题上统一认识。
刘彦刚
第10楼2019/06/02
不要先天那么大的气,气坏了身体不值当!问题不是你想像的那糟,还是讲理的多,关键我们要讲得出理,要能以理服人。规范起草人牛得很,通常也不会轻易认同不同的观点的。关键我们要说在点子上,而且要谦虚,良药苦口,好可以做糖衣片哦!
学术期刊本就不应该是一言堂之场所,不是你说别认错就错,你要摆出事实,讲出道理。错,错在哪里?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在期刊上发表,接受公众的评判。计量标准的考核,不是被校对象的符合性判定。既然重复性试验时,要选择符合检定规范最低要求的仪器作为被测对象来进行重复性试验,那又何必做呢?直接用最低要求去套算不就完了嘛(因为你评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满足要求,就更换被测对象重新选择被测对象进行重复性试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学术期刊更就是给我们讨论的平台,关键是我们要说得理出,而且更重要的是心平气和,有道是有理不在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