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xi2008
第1楼2019/12/05
免征是有条件的,首先对象是企业法人,二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计量法及强检管理办法的定义,也就是用于那四大方面,而且是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所以要区分清楚。个人理解,这个政策的制定跟全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分不开,因为现在事业单位逐步取消三类,二类也会慢慢改革,最后就剩下一类,而承担强制检定任务的单位基本就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所以就是只要履行职责,不需要收费维持运作,不能乱发津贴补贴,所以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是自然的事了。但这种改革的结果可能就是没人做事,强检器具没人检,反正做不做都一样,看看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应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