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4楼2020/02/10
1.按照6.1这个注,只能是法定计量机构开展计量检定的列入附录N的计量标准可以简化考核,校准机构的这些标准不能简化,但在2019公布的强检目录中,附录N中的部分标准量传的对象已经不在强检目录里,如卡尺等,可能下一版1033会有修改吧。
答:计量检定,除了强检还有非强检,只要机构承诺仅开展计量检定,其计量标准就可以简化考核,如机构还希望开展校准,则其计量标准不可以简化考核。
2.JJF1033 6.1注里要求简化考核的标准不考核其稳定性、结果重复性等四项内容,也就是在日常工作每年也不需要做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了。不知理解是否有误。
答:是的。对于仅用于开展计量检定,列入附录N的计量标准可以简化考核,其稳定性、结果重复性等四项内容免于考评,当然可以不做。但是,出于对自已的工作质量负责,我觉得多做一些基础性工作,也没什么不好。
谢谢3#刘老师, 1.按照6.1这个注,只能是法定计量机构开展计量检定的列入附录N的计量标准可以简化考核,校准机构的这些标准不能简化,但在2019公布的强检目录中,附录N中的部分标准量传的对象已经不在强检目录里,如卡尺等,可能下一版1033会有修改吧 2.JJF1033 6.1注里要求简化考核的标准不考核其稳定性、结果重复性等四项内容,也就是在日常工作每年也不需要做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了。 不知理解是否有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