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xi2008
第1楼2020/03/08
我的看法是,一般来说计量标准复评时《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内容不需要修改,但因为JJF1033的2008版相比2001版变化较大,最好还是按2008版考核规范对原来的《计量标准技术报告》重新修改。原来的考核报告作为该计量标准的历史档案存档,新的考核报告递交组织考核的单位,将来按新递交的技术报告考核。
由于仪器送检人员的原因,四年里分别送到了3家不同的检定机构去溯源,这是不应该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这也只能是一个历史“污点”了,已经无法改变。在新的“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与传递框图”设计中,“上一级计量器具”栏里的标准保存单位填写,当然只能填一家检定机构。填写哪一家,要根据国家计量检定地域管理原则,就近就地,由近到远,由下级到上级的原则选择。条件是满足所建计量标准检定要求的法定检定机构即可,满足不了检定要求时,应继续向上级和较远的法定检定机构搜索选择,直至满足要求。如果那三家检定机构均满足检定要求,你就选择你们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