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各位同仁,关于HJ 1067-2019水中苯系物的顶空/气相色谱法的方法变更问题,求指教。

  • zxz19900120
    2020/05/13
  • 私聊

水质检测

  • 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们是一家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坐标山东,针对HJ 1067-201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替代GB/T 11890-1989《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的标准变更问题,准备近期提报材料,请问有没有同行已经变更完毕的,求指导下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谢谢!
    +关注 私聊
  • 轶辰

    第1楼2020/05/13

    应助达人

    变更类型:注明“一般变更标准”或“重大变更标准”,标准的一般变更理解为该标准仅变更了标准名称、或参数技术条件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满足标准要求。标准的重大变更理解为该标准增加项目、试验环境发生变化、试验方法发生重大变化,需增加检测设备,甚至几个方法标准合并为一个总则标准,或一个标准拆分为几类具体的产品标准等重大变化。相关专业部应认真学习标准,梳理标准变化类型,分批向行政审批部门上报标准变更申请。

0
    +关注 私聊
  • 轶辰

    第2楼2020/05/13

    应助达人

    建议参考下这个帖子

    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177647/

0
    +关注 私聊
  • 杰8521

    第3楼2020/05/13

    应助达人

    变更是技术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变更,但是现在新标准已经从气相变成了顶空,技术参数有所变化啊,要走扩项

0
    +关注 私聊
  • 两面佛

    第4楼2020/05/14

    新就标准修改的挺多的,
    1、气相变顶空,旧标准有二硫化碳萃取和顶空两部分,但新标准只保留顶空;
    2、适用范围增加了;
    3、填充柱柱变成毛细柱;
    4、旧标准只是在环境领域停止使用,其他领域还是能使用,而变更的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全领域的,旧标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应该还是能用的。既然旧标准在变更管理部门没有废止,那就不是走变更流程,应该走扩项。

0
    +关注 私聊
  • 两面佛

    第5楼2020/05/14

    针对新旧标准修改的个人见解: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这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2、增加适用范围,这应该属于重大变更;
    3、删除液液萃取,如果旧标准有液液萃取和顶空两个资质,这个应该属于一般变更;如果旧标准资质只有液液萃取的,这个应该属于重大变更;
    4、增加规范性文件,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5、增加原理描述,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6、将填充柱改成毛细柱,手动顶空进样改成全自动顶空进样器,应该属于重大变更;
    7、单点校准改成曲线校准,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8、增加质量控制,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9、增加废物处理和注意事项,应该属于一般变更;
    10、只是环境领域停止使用,其他领域还能用,这种情况走变更还是扩项,最好问一下相关部门。
    综上所诉,忽略第10点,第2、6点属于重大变更的,整个标准应该走扩项流程。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