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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的编制

  • 随心所欲
    2020/09/03
    鹤壁农检联合队
  • 私聊

论文写作和投稿

  • 检验报告的编制

    鹤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马瑞林



    检验报告是本单位的最终产品,也是实验室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是正确反映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文件,也是体现本单位检验工作公正性,科学性的证据。

    一、检验报告的质量要求:

    ·依据的正确性,即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

    ·报告的及时性,按规定时限向客户提交结果报告;

    ·报告的准确性,报告应当准确、清晰、客观、真实,易于理解:

    ·报告的计量单位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因此,对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审批、发送和归档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控制。

    二、检验报告的内容要求:

    (一)一般要求

    本单位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客户需求的、为说明检验结果所需以及检验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每份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

    1、 标题“检验报告”;

    2、 本单位的名称与地址;

    3、 报告的唯一性标识(报告编号)

    4、 客户(生产单位、受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5、 被检样品的状态描述说明和明确标识;

    6、 样品的接收日期;

    7、 检验方法的标识,或采用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8、 检验和导出的结果;

    9、 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字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10、 如果适用,做出本结果仅对检验样品有效的声明;

    11、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有抽样计划的说明;

    12、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报告(完整复制除外)的声明。

    13、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机构考核标志,加盖单位公章、检验检测专用章;

    14、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

    (二)特殊要求

    当需对检验结果作出解释时,除上述所列的要求之外,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检验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验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2相关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的声明;

    3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验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4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5 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三、检验报告编制

    检验编号:检验编号是从检验申请到检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编号方式如下。

    □□□□ □□□

    样品流水号

    检验类型



    样品类别

    注: 1、样品类别:如: X:畜产品 Y:兽药, S:饲料 H:水质

    2、检验类型:C:监督检验,W:委托检验,Z:仲裁检验, B:比对检验, Y议检验(复检), L:练习新检验项目,F:风险检验;A:安全例行检验;G:检验跟踪

    封面一

    1 标题“检验报告”;

    2编号:业务受理出具检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

    3 (样)品名称是指受检产品正式名称,一般应与产品标准一致不得用以引起混淆、误解的简化或使用俗名;

    4受检单位根据《样品检验登记表(代合同)》或抽样单打印;

    5检验类别为委托、监督、仲裁

    封面二

    由本单位的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及注意事项组成,注意事项如下:

    1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 报告无制表、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一般情况下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快速检测4小时)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若检验任务对检验报告异议时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一般情况下,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7 未经本单位同意,该检验报告不得用于商业性广告。

    检验报告正文

    第一页包括以下内容:

    1编号:业务受理出具检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

    2产品名称:应填受检产品正式名称,一般应与产品标准一致,不得用易引起混淆、误解的简化名称或俗名,特殊情况应与《样品检验登记表(代合同)》或抽样单一致;

    3生产单位及受检单位:应填写单位的全称;

    4抽样地点:填写样品抽取的详细地址;养殖场、屠宰场

    5样品数量:按收到检品的包装数填写;

    6抽样基数:指该样品代表产品数量,如180头;

    7规格型号:按检测产品标准规定、样品检验登记表(代合同)或抽样单填写;

    8商标:按包装或标签标示填写;

    9检验类别:填写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

    10样品等级、状态:与产品标志或说明书中标注的质量等级一致;

    11抽()样日期:填写样品接收或抽取日期。

    12抽(送)样者:填写抽(送)样人姓名;

    13原编号或生产日期:按标签或包装标示填写;

    14检验项目:按产品标准或其中有关的检验项目名称填写。名称复杂的,允许按行业术语简化;

    15所用主要仪器:按检验记录填写;

    16实验环境条件:按检验记录填写;

    17依据:

    检测依据:(a). 首选产品质量标准指定检测标准;(b). 现行标准如无明确规定时可采用有关部门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外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等。凡判定依据已包含方法依据的,检验依据栏内不再出现方法依据。

    18.判定依据:(a) .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行业或部门质量分等规定;(b).标准化管理部门认可直接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标准;(c).未制定标准的以国家有关规定或要求;(d).必要时亦可采用委托书或合同作为判定依据。(e). 既无标准,又无规定或要求的,以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标签标明的质量指标为判定依据;(f). 采用其它判定依据的应有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认定文件。

    19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是将检验结果与检验依据对照,对产品符合标准的程度做出评价。用语应严密、明确、简练,避免使用含义不清的词语而被随意解释。

    根据不同检验,一般使用下列用语: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在实施之前已有明确的判定标准依据,而且已确定的检测项目均应视为强制性指标。

    实施监督检验是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因此,还应涉及所抽产品的基数与批次。结论用语可以下列方式表述:

    检验的全部项目均符合判定标准规定者可用:经抽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判定为合格(适用于全部项目检验)

    检验的全部项目均符合判定标准规定者可用:经抽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所检项目判定为合格(适用于部分项目检验)

    检验的项目中,只要有不符合判定标准规定者可用:经抽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项目不符合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的项目中有低于产品标识规定等级判定标准规定,但符合低级别质量指标者,亦应用上述二条的表述,不过应在报告的备注栏中附加说明:经抽样检验,符合xxxx级产品规定。

    若对检验结论有特殊规定时,从其规定。

    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按有关委托任务确定的检验依据,进行符合性表述。因此无论所检项目多少,只要有明确的判定指标规定,均应在检验结论中对其符合与否情况予以说明。若委托检验是由委托方送样,仅对来样负责。若是由中心抽样检验,则应对所抽的批次负责。结论可表述为如下几种:

    按标准规定全项检验均符合者,可用:经送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判定为合格(适用于全部项目检验)

    检验的全部项目均符合判定标准规定者可用:经送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所检项目判定为合格(适用于部分项目检验)

    检验的项目中,只要有不符合判定标准规定者可用:经送样检验,依据xxx(标准或实施细则的全代号或名称,以下同)规定,※※项目不符合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若为委托抽样检验,则上述表述的开头应改为“经抽样检验……”。

    注:只提供检验依据而无判定依据的委托检验,结论为“不作判定”。

    仲裁检验

    仲裁检验通常是依据争议双方的合同或协议中有关产品的质量指标规定或生产该产品时所执行的有效标准进行。其检验结论用语必须对所涉及的有关批量产品或货物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做出明确结论。

    对于由中心抽样检验者可用:经抽样检验符合(或不符合)xxx(双方的合同、协议或生产该产品时所执行的有效产品标准)规定。

    对送检产品则应将开头的表述改为“经送样检验……”,并在备注栏注明“仅对来样负责”。

    20如有下列情况须在“备注”栏中加以注明:

    现场检测:应说明检测项目及地点;分包检验:应说明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采用非标准检验方法:应说明理由和具体检验项目;客户特殊要求;如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下结论等;客户对抽样程序提出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仲裁检验的环境条件;其它说明对无需加以说明的可以/”。

    21检验报告要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签发日期。

    检验报告正文

    2, 包括以下内容:

    1 编号:业务受理出具检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

    2、序号:检验项目顺序号,如01

    3 检验项目:指检验项目中文名称;

    4单位:指检验项目的法定单位,如%mg/kg

    5标准值或“判定值”:指该产品执行标准允许量;

    6检测值栏中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与标准值栏中保持一致,对于非定量结果,如达到要求可用未检出表示;

    7单项结论:应用合格不合格表示。






    四、检验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审核内容如下(报告审核人)

    1编制报告所依据的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如样品检验登记表(代合同)、流程卡、检验记录是否齐全等;

    2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3采用标准和依据的正确性;

    4结论的正确性和报告内容的完整性;

    5报告卷面质量。

    审核人员在审核合格的报告上签字由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批准人)审核

    报告的批准由授权签字人完成,主要审核内容:

    1报告内容与相关的资料,记录是否齐全一致;

    检验依据和结论的正确性;

    2各签字人的资格。

    3审核合格后在报告上签字及签发日期,一并交给报告编制人员;

    4审核不合格的报告退回报告编制人员进行更正;

    印章使用规范

    业务受理员对由批准人签字后的报告盖章,盖章部位:

    1检验报告第1 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第2页左上方编号处盖检验报告专用章;

    2压缝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

    3封面下方中间单位名称处盖公章。

    4资质认定机构考核章应加盖在报告封面上部;

    5发出的检验报告应在报告封面上加盖正本章,存档的检验报告应在报告封面上加盖副本章。

    六、检验报告的管理

    1检验报告的发出

    报告领取人在检验报告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业务室按要求发出检验报告并为客户保密。

    2检验报告的更改或补充

    发出检验报告如需做重大更改或补充时,由质量负责人起草《对原编号xxxx检验报告的更正(或补充)》报告,须按检验报告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由业务室发送至委托方,并在检验报告更改(或补充)登记表上登记,更改或补充报告应与原检验报告一起存档;

    更正或补充报告另行编号,可在原报告编号后加识别号“G”代表更正,“B”代表补充;



    3 报告的存档

    检验报告和相关原始记录一并由业务室归档保存按照《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检验报告一般没有确定的有效期规定,CMA要求副本要保存6年以上

    检验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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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心所欲

    第1楼2020/09/03

    和大家共同探讨,请大家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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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啊米

    第2楼2020/09/03

    很实用的文章,学习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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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福阳

    第3楼2020/09/03

    你真棒,你真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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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lm

    第4楼2020/09/03

    讲的很详细,很受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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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维

    第5楼2020/09/07

    写的非常详细,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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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zyl3367898

    第6楼2020/09/10

    应助达人

    真详细,内容丰富,看来是经常编制检验报告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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