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市监计量法【2021】21号
刘彦刚
第1楼2021/04/01
希望能真正落到实处,专项行动中我们也可通过联系人:计量司王锦华 芦彦琨电话:82261852,82261840,82260127(传真)邮箱:jlsfzc@samr.gov.cn 反映存在问题。
路云
第2楼2021/04/02
本《通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之日,我已关注到了。其中第一章第(四)条所说的:以“电能表状态评价及更换”替代“电能表到期轮换”。官方总算说清楚了检定规程中的“到期轮换”不是“到期强制报废”的意思。
第3楼2021/04/03
是的,官方也在成长,也更客观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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