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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的标定与检定、校准与校验,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仪器仪表的标定与检定、校准与校验,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校验都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日常工作中,由于理解的差异,往往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小编今天带大家看看,究竟标定、检定、校准、校验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在与仪器、仪表打交道的日常工作中常会接触到标定、检定、校准、校验这四个名词,四者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定义


    01、标定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

    •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
    02、检定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03、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04、校验

    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的自校规程; 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主要区别


    标定是属于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精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

    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是它们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

    1、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检定目的: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2、对象不同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定对象主要分为三个大类计量器具:

    ①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

    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②计量标准 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0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

    ③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60多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60多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60多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

    3、性质不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4、依据不同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5、方式不同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校,或内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内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

    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内校是很严格的!),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等等。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6、周期不同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7、内容不同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8、结论不同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9、法律效力不同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联系



    校验、检定、校准的普遍适用原则:

    1、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送检。一般判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不是要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

    b.使用的的领域是: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2、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外,但有JJG或JJF的,送检/校准,或企业具备标准设备、器具及校准方法,可进行自行校准。

    3、期间核查或对仪器准确度有怀疑时,可自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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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21/04/08

    应助达人

    这应该说是有些老话题了,正好有版友问起,还就找一相对丰满的来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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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yicuo

    第2楼2021/04/08

    应助达人

    内容很多,看起来破费劲,最好有一个干货直观的表格,让我们尽快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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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3楼2021/04/08

    应助达人

    好的,我继续侦察。

    yayicuo(v3253952) 发表:内容很多,看起来破费劲,最好有一个干货直观的表格,让我们尽快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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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4楼2021/04/09

    应助达人

    个人认为,“标定”的解释不是很确切。“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标定”的结果通常是没有“误差”,只有“不确定度”(或以“示值重复性”、“变动性”、“均匀性”等离散性指标来表征其可靠性或可信性)。我们通常说: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对低等级的计量标准的赋值叫“标定”或“定度”,如标准砝码、标准量块、标准物质、标准电阻、标准硬度块等的首次赋值,谓之“标定”,而用工作计量器具对日常普通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时,我们通常都叫“测量”或“检测”,而不叫“标定”。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这应该说是有些老话题了,正好有版友问起,还就找一相对丰满的来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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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5楼2021/04/10

    应助达人

    路专家说的是,其实我对标定的理解,与你的理解一样,很认同“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还有像酸度计这样,在使用之初,利用标准物质,给其确定pH值 = f(mV值)。

    只是同一术语对不同行业是有些许差异,例如:我退休前去铁路和公路的实验室检定其实验仪器时,他们都是称为标定。路专家注意到没,其实该介绍中:

    01、标定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

    •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
    其举例中第一条提到了我们理解的含义。
    路云(luyunnc) 发表: 个人认为,“标定”的解释不是很确切。“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标定”的结果通常是没有“误差”,只有“不确定度”(或以“示值重复性”、“变动性”、“均匀性”等离散性指标来表征其可靠性或可信性)。我们通常说: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对低等级的计量标准的赋值叫“标定”或“定度”,如标准砝码、标准量块、标准物质、标准电阻、标准硬度块等的首次赋值,谓之“标定”,而用工作计量器具对日常普通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时,我们通常都叫“测量”或“检测”,而不叫“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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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6楼2021/04/10

    应助达人

    这一表述说的是确定关系,实际上说的是“校准”。“标定”是对未知量的测量,理论上“测量结果”是没有误差的,对被测对象的准确度(精度)进行符合性判定那是对已知量的测量,不是“标定”,而是“检定”或“校准+计量确认”。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路专家说的是,其实我对标定的理解,与你的理解一样,很认同“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还有像酸度计这样,在使用之初,利用标准物质,给其确定pH值 = f(mV值)。
    只是同一术语对不同行业是有些许差异,例如:我退休前去铁路和公路的实验室检定其实验仪器时,他们都是称为标定。路专家注意到没,其实该介绍中:
    01、标定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

    •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
    其举例中第一条提到了我们理解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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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7楼2021/04/10

    应助达人

    当时对校准定义的理解还真的不容易,我还写了一文在《中国计量》2013年第10期上发表:

    路云(luyunnc) 发表: 这一表述说的是确定关系,实际上说的是“校准”。“标定”是对未知量的测量,理论上“测量结果”是没有误差的,对被测对象的准确度(精度)进行符合性判定那是对已知量的测量,不是“标定”,而是“检定”或“校准+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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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8楼2021/04/10

    应助达人

    刘版主您发表的文章中,有关98JJF1001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旧版定义,从提取的关键字来解读,就是“确定××与××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这里所说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与“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尽管分别用了不同的词语表述,但基本上都可以理解为是对已知量的测量。因为前者是利用已“标定”的结果(如:带有刻度的标尺、经标定过的数字仪器等)来读数(即“所指示的量值”)。而后者所说的“所代表的量值”,则是经标定后所获得的“特征标称量值”(如:砝码的标称量值、有证标准物质的参考量值等)。所以说“校准”不是“标定”,尽管两者都有共性(都可以获得带有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区别就是“校准”是对已知量的测量,“标定”则是对未知量的测量(而且被测对象还必须是计量标准)。
    “测量结果”根据测量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单次测量结果”和“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两种表达方式。对于“单次测量结果”,同样也得不到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因为单次测量结果无法获得表征离散程度的信息与数据(除非通过前期进行过重复性试验的预评估获得,但预评估的结果,通常不包括实际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欲获得被测对象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必定要对被测对象进行多次重复测量,获得一组实测数据,才能获得能够真实表征被测对象所复现的量值(即“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否则那就是套算,并非真实的不确定度表征或体现。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当时对校准定义的理解还真的不容易,我还写了一文在《中国计量》2013年第10期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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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9楼2021/04/11

    应助达人

    首先,谢谢你指正:我文中有关98JJF1001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我能理解你的担心,有时只能单次测量,如用材料试验机测量材料的抗拉强度。但对于校准,这样的况就会很少,因为校准材料试验机都会用拉力环等。

    路云(luyunnc) 发表: 刘版主您发表的文章中,有关98JJF1001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旧版定义,从提取的关键字来解读,就是“确定××与××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这里所说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与“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尽管分别用了不同的词语表述,但基本上都可以理解为是对已知量的测量。因为前者是利用已“标定”的结果(如:带有刻度的标尺、经标定过的数字仪器等)来读数(即“所指示的量值”)。而后者所说的“所代表的量值”,则是经标定后所获得的“特征标称量值”(如:砝码的标称量值、有证标准物质的参考量值等)。所以说“校准”不是“标定”,尽管两者都有共性(都可以获得带有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区别就是“校准”是对已知量的测量,“标定”则是对未知量的测量(而且被测对象还必须是计量标准)。
    “测量结果”根据测量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单次测量结果”和“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两种表达方式。对于“单次测量结果”,同样也得不到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因为单次测量结果无法获得表征离散程度的信息与数据(除非通过前期进行过重复性试验的预评估获得,但预评估的结果,通常不包括实际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欲获得被测对象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必定要对被测对象进行多次重复测量,获得一组实测数据,才能获得能够真实表征被测对象所复现的量值(即“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否则那就是套算,并非真实的不确定度表征或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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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0楼2021/04/13

    应助达人

    材料试验机测量材料的抗拉强度那属于对未知量的“测量”,不属于对计量标准的“标定”。用测力仪检测材料试验机那属于对已知量的“测量”,归类为“检定”或“校准”,而不能归类为“标定”。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首先,谢谢你指正:我文中有关98JJF1001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我能理解你的担心,有时只能单次测量,如用材料试验机测量材料的抗拉强度。但对于校准,这样的况就会很少,因为校准材料试验机都会用拉力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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