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2017
第10楼2021/04/26
首先说下,你们是全资子公司、集团子公司还是独立注册的无直属关系的子公司,如果是全资子公司、集团子公司那建立人员调派的正式文件一般就可以了。
如果是不是上述情况,那这种情况就存在一定的风险,现在认可有明确规定CNAS-CL01-G001:2018条款6.2.2 a“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实验室活动。”解读过来就是你怎么证明两个公司名称的机构是同一实验室或者同一隶属关系的实验室。碰到过比较严格的,要全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情况。所以自己准备下,能够证明是一个机构下的人员或者同属于一个机构,在评审时基本不会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