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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站公开征集《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 便携式GC-FID法》研究编制合作单位的公告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为支撑我国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不断健全我国固定污染源监测标准规范体系,我站拟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 便携式GC-FID法》前期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研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 便携式GC-FID法》前期研究。

    二、研究内容

    (1)环境管理及相关情况调研


    综合梳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污染物排放控制、排污许可等方面,进行充分地需求分析,说明制订该标准的目的及意义。

    (2)国内外标准情况调研分析

    梳理统计国内和国外标准的情况,说请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配套性等。

    (3)协助组织开展研究试验

    按照HJ 168的要求,协助设计和开展方法特性试验、干扰和消除试验、同现行方法标准的同步比对试验、至少包含6家实验室的方法验证试验等。

    (4)编制项目研究报告及方法文本等

    对各项研究内容的结果进行总结,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及方法文本。

    三、考核指标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 便携式GC-FID法》前期研究项目报告及方法文本。

    四、经费预算

    人民币15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申报单位不得参与项目。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4)申报单位不得与检测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须具有本领域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方法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资质认定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必需的条件。

    (5)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承担本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的经历。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具体包括:课题申报书(附件1)、廉洁履约承诺书(附件2)。

    (2)申报书、廉洁履约承诺书一式4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3)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文件需于2023年3月31日前送达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603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inch@cnemc.cn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确定项目合作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合作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承华 联系:010-84943161

    监督:010-84943090



    附件:

    附件1:课题申报书

    附件2:廉洁履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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