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注意事项
1.目的
实验室应对在检定周期内频繁使用的、直接出示数据的仪器进行期间核查,确保仪器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对在使用中的标准物质(参考标准)进行期间核查确保标准的准确度。
2.工作程序
2.1根据需要,提出需要进行检查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参考标准)的名录、期间核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
2.2专人负责组织制定期间核查规程及其原始记录表,并报技术负责人。
2.3期间核查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合格判定指标。其中检查周期,应视仪器、标准物质(参考标准)的特性、使用方法和使用频度等具体情况而定,检验方法尽可能采用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方法。
2.4仪器保管人或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参考标准)的期间核查工作,应按原始记录填写要求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
2.5质量负责人可采用标准物质或内部工作基准按程序文件《实验室验证和比对程序》的有关规定安排验证和比对试验,对仪器进行不定期期间核查。
2.6进行期间核查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指标异常,则应将此情况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2.7对于虽在检定周期内,但若有迹象表明工作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及时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质量负责人,视情况安排进行校验,根据校验情况决定是否维修或提前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