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yzb
第1楼2024/02/23
版主,根据CNAS-EL-03 202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判定标准不需要扩项认可,直接确认即可,具体按以下几种情况:
一、判定标准(不包含具体检测方法内容,只涉及限值要求的产品标准、规程规范或法规),不推荐认可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此时判定标准可以直接使用,但根据CNAS-R01:2023《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5.3.13 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已通过现场评审,或已获得认可后,才能确认判定标准。如果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只有部分通过现场评审或获得认可,则应在“判定标准一览表”中加以限制。此时根据能力进行确认
三、对于既有检测方法,又有判定指标的产品标准,均按检测能力进行认可,不再按判定标准进行确认。例如:GB4706.1标准,按检测能力认可。此时判定标准不用确认
路云
第3楼2024/02/26
判定标准的模板CNAS-AL01-11:20200831 附表4-6(判定标准一览表)和CNAS-AL01-59:20200831 附表7-8 能力范围表(英文) -判定标准,在CNAS官网就可以下载到。下载链接地址:CNAS-AL01-11:20200831 附表4-6(判定标准一览表)、CNAS-AL01-59:20200831 附表7-8 能力范围表(英文) -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