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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转让后是否还需要持有生产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B公司已经将某品牌转让给A公司,因此A公司生产该品牌的叉车不再属于委托加工。若A公司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可覆盖该车型的型式试验证书,我们理解B公司在此情况下无需再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请问我们的这一理解是否正确?烦请总局给予明确指导,谢谢!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3-25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涉及品牌问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的随机文件及标志、铭牌上谁是制造单位,谁就应依法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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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24/03/27

    应助达人

    感谢释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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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ztyzb

    第2楼2024/03/27

    应助达人

    支持刘老师工作!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感谢释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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