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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一YOUNG】分析化学基本常识--有效数字的运算规则

气质联用(GCMS)

  • 分析化学基本常识--有效数字的运算规则



    记录测定数值时,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

    在运算中除应保留的有效数字外,多余的数字一律按“四舍六入五留双”的原则处理。

    即当尾数≤4时,则舍;尾数≥6时,则入;尾数等于5时,当5后面还有不是零的任何数时,无论5前面是偶或奇皆入;5后为零, 前面为偶数则舍,为奇数时则入。

    例:以下数字皆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35721.4 2.25612.3 2.25 2.2 2.15 2.2

    当几个数相加减时,在结果中保留的位数,应以各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即绝对误差最大)的数为依据。

    例:0.12+0.375+0.8743=0.12+0.38+0.87=1.37

    0.0121+25.64+1.05782=0.01+25.64+1.06=26.71

    ⑷几个数相乘除时,以有效数字的位数最小者为标准,也就是说,以相对误差最大者的位数为准。

    例:0.0121×25.64×1.05782=

    若最后一位都是可疑数,那么它们的相对误差

    分别为:

    0.0121:(±0.0001)÷0.0121×100%= ±0.8%

    25.64:(±0. 01)÷25.64×100%= ±0.04%

    1.05782:(±0.00001)÷1.05782×100%= ±0.0009%

    可见第一个数的相对误差最大,所以应以三位有效数字为准来确定其他数字的位数,因此上述计算应是:

    0.0121×25.6×1.06=0.328

    ⑸在计算中,所有常数如π、e的数值及√2 1/2等系数或倍数的有效数字位数,可以不受限制,即计算中需要几位可以写几位,不影响计算结果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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