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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起享奥运】关于医疗机构的医用玻璃瓶是否是危险废物问题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请问医疗机构的废弃医用玻璃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是否需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回复:《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规定,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属于感染性废物;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玻璃安瓿等,属于损伤性废物。未沾染感染性、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排除危险特性的,不建议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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