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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一YOUNG】关于水产养殖尾水高锰酸盐指数检测方法的问题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请问在《水产养殖业水污染排放标准》(DB 344722-2024) 中高锰酸盐指数推荐方法为GB 11892,但在《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 11892-89)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为饮用水,水源水和地面水,而水产养殖尾水按照地标中的定义为废水,请问这里是否存在矛盾呢?GB 11892可以用于废水的高锰酸盐指数检测吗?

    回复:您好!1、《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722-2024 )》中明确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方法标准,按排放标准规定执行;2、有关地面水的定义,原国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已修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中是指存在于陆地表面的各种河流(河口)、湖泊、水库,包括各种受纳污水的地面水域。3、《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 11892-89)》中适用范围中提到工业废水不适用,而龙虾养殖行业是养殖废水,不是工业废水,因此GB11892-89标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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