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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起享奥运】豁免环评名录规定及环评手续问题咨询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某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加工,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71项,已经取得环评审批并办理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环评批复的喷涂生产线3条为水性漆涂装线,1条为油性漆(溶剂型涂料)涂装线。该企业在取得环评批复和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后,想将批复的水性漆涂装线改为油性漆(溶剂型涂料)涂装线。请问:1、此改动是否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三十、其他 58规定的改造项目情形、是否属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情形(请明确告知此情况是否属于)?2、批复的水性漆涂装线改为油性漆(溶剂型涂料)涂装线,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批复手续?

    回复:您好!《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所列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企业对现有设备更新、维修、维护,或对项目布局优化调整等。根据所述内容,所述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所列改造项目情形,建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或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确定项目环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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