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5楼2024/08/22
1、国家有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就不可能同时并存相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2、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必须执行的。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意思是优先采用。当下级标准技术层面严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时,可以自主选择执行哪个标准。但下级标准的制定部门(包括地方、行业、团体、企业,下同),可以强制性在部门内约定采用下级标准。
3、被替代的旧标准,只适用于被替代前生产的产品,不适用于新标准实施后产生的产品。
很沉
第6楼2024/08/24
强制性标准过渡期后,必须使用现行有效版本。是不允许使用旧版本的,除非你能证明你产品生产时是在标准实施前(这个之前是出现过争议的,但确实有抽检规则是这么要求的),但即使一般也会建议企业按最新版要求自己。
被替代的旧标准按以前的理解是仅适用于之前生成的产品的。但后来很多企业因此抽检出现争议,去咨询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给的回复就是因为是推荐性标准,所以可以使用旧版,抽检时按明示版本考核。所以起码纺织服装行业是允许企业使用旧版标准的。
路云
第7楼2024/08/24
这位咨询者咨询的情况,是说新标准正式实施后,被替代的旧标准已废止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已废止的旧标准生产产品,这是不行的。而本主题所说的旧标准仍然有效,是专门针对新标准颁布实施前,依据旧标准生产的产品的检测。与这位咨询者咨询的情况是不同的。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那也是推荐采用最新现行有效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可能推荐采用已废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吧。
很沉
第8楼2024/08/24
是否执行原标准,由企业自己决定。 也就是说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否使用最新版企业是可以自己决定的。推荐使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当然是推荐最新,但是企业是否用是企业自己定。这是目前我这个行业统一认定的操作方式。
路云
第9楼2024/08/24
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标准与推荐标准)是最低的通用要求。我想,没有哪家企业不想与时俱进,尽己所能生产满足最新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的产品。除非企业不思进取,没有能力生产满足最新有效版本国家标准的产品,却仍要坚持生产技术落后,被市场淘汰的产品,那当然是他的自由。说白了,新标准颁布实施后,生产出的这种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所生产的产品既得不到社会的认同,也经不起市场的检验,终究会被社会和市场所淘汰。就如同某汽车生产企业,非要按照五十年前的解放牌汽车的标准生产汽车,某手机生产厂家就要按照砖头大哥大的标准生产手机,铁路机车的生产企业执意要以蒸汽机车的标准去生产蒸汽机车,那也只能由他去好了。产品是否有市场,企业能否生存下去,只能任他去尝试吧。
很沉
第10楼2024/08/25
所以说可能是行业不同的原因。产品标准新的不一定比旧标准先进。这是产品标准,更新并不是以先进为驱动力的。产品标准很多时候是被企业裹挟着变更的。我们这个行业就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新标准考核项目发生了变化,旧标准考核的项目,新标准不考核了。或者增加了很多豁免条款。导致有些企业想考核这个项目没有依据了。只能使用旧标准。
你说的是生产技术越先进越好,但产品标准并不是。新标准颁布实施后,生产出的这种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这句话是不严谨的。新标准实施后,国家主管部门是允许使用旧标准生产的。产品质量法也是说只要符合其标注的产品标准就可以。这是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性。所以我说了,这个起码在纺织服装行业是共识,标委会也是这个意见。
而且使用旧标准的企业并不多。但确实存在。我们评价一个产品是否合格,肯定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