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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使用标准检测方法 哪些情况不需要评定不确定度

  • lfq07222000
    2024/09/07
  • 私聊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1:某些情况下,公认的检测方法对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规定了限值,并规定了计算结果的表示方式,实验室只要遵守检测方法和报告要求,即满足7.6.3 条款的要求。

    2:对一特定方法,如果已确定并验证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实验室只要证明已识别的关键影响因素受控,则不需要对每个结果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具体是标准里面有不确定度方面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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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1楼2024/09/07

    应助达人

    版主,个人理解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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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铭希希

    第2楼2024/09/07

    谢谢斑竹,为我们科普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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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楼2024/09/08

    应助达人

    1、“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给检测人员看的,而是给客户看的。是供客户对该检测结果能否用于下一级应用做决断的参考依据之一。
    2、您所给出的CNAS规范文件里所说的这两点,其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都是指人、机、法、环这四个能由实验室主动把控的不确定度来源。也就是说,实验室能够主动控制的,是“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即:人、机、法、环四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由人、机、料、法、环五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唯一不能由实验室主动控制的,也是不确定的,也不可能由检测方法规定的,就是被测对象“料”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且该分量完全有可能成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主要贡献分量。
    3、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对检测实验室有如下要求:

    不难看出,楼主所说的这两点,就是6.1条的两条注释。这两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单次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的情形。因为此时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没有包含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因此,当出现6.7条所说的四种情况时,不管你是否符合6.1条注释所说的情况,都要求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且6.7条的注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lfq07222000(lfq07222000) 发表:1:某些情况下,公认的检测方法对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规定了限值,并规定了计算结果的表示方式,实验室只要遵守检测方法和报告要求,即满足7.6.3 条款的要求。
    2:对一特定方法,如果已确定并验证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实验室只要证明已识别的关键影响因素受控,则不需要对每个结果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具体是标准里面有不确定度方面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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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fq07222000

    第4楼2024/09/09

    感谢传道受业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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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5楼2024/09/09

    应助达人

    占楼学习

    路云(luyunnc) 发表: 1、“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给检测人员看的,而是给客户看的。是供客户对该检测结果能否用于下一级应用做决断的参考依据之一。
    2、您所给出的CNAS规范文件里所说的这两点,其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都是指人、机、法、环这四个能由实验室主动把控的不确定度来源。也就是说,实验室能够主动控制的,是“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即:人、机、法、环四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由人、机、料、法、环五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唯一不能由实验室主动控制的,也是不确定的,也不可能由检测方法规定的,就是被测对象“料”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且该分量完全有可能成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主要贡献分量。
    3、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对检测实验室有如下要求:

    不难看出,楼主所说的这两点,就是6.1条的两条注释。这两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单次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的情形。因为此时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没有包含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因此,当出现6.7条所说的四种情况时,不管你是否符合6.1条注释所说的情况,都要求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且6.7条的注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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