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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问: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综合仪器采购

  • 问: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答:对评审报告有异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九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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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jchan48

    第1楼2024/09/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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