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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中限定了食用方法,提取物怎么使用?

食品安全法规

  • 遇到一个问题,关于新食品原料的食用方法的问题。

    新食品原料:显齿蛇葡萄叶
    食用方法:冲泡

    因公告中表明了,这个新食品原料只能通过冲泡方式食用,那我按照传统的水提取工艺做成的提取粉,那是否也只能采用冲泡的方式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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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

    第1楼2024/09/12

    应助达人

    是的,在《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中提到,新食品原料的食用方法应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同时也提到了对于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这意味着在没有更具体的国家标准之前,应遵循公告中的食用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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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ng3626

    第2楼2024/09/12

    应助达人

    这个是针对原料的,但是我的产品是提取物,也就是采用了类似于冲泡方式以后得到的提取粉。
    那对于这个提取粉,就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冲泡的食用方式来约定了吧。

    123(m3149125) 发表:是的,在《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中提到,新食品原料的食用方法应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同时也提到了对于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这意味着在没有更具体的国家标准之前,应遵循公告中的食用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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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car_2007

    第3楼2024/09/12

    应助达人

    确实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冲泡的食用方式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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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ng3626

    第4楼2024/09/13

    应助达人

    是的。其实类似于实质等同的概念。看其他版友可有其他建议或想法的

    oscar_2007(oscar_2007) 发表:确实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冲泡的食用方式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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