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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2016年污染源监测83万金额项目招标

导读: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CCG201509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委托,就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LCCG201509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30436.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招标采购内容

  1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资格。

  4、按照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环境检测工作指引》的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

  市管理局备案(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最新的“已在我区备案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

  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CMA证书的复印件。

  3、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

  00分至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970602

  传真: / 邮编: 528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21423

  庞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39014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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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委托,就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LCCG201509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30436.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招标采购内容

  1乐从镇2016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资格。

  4、按照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环境检测工作指引》的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

  市管理局备案(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最新的“已在我区备案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

  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CMA证书的复印件。

  3、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

  00分至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970602

  传真: / 邮编: 528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21423

  庞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3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