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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中医医院700.00万元采购核磁共振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核磁共振

    开标时间:2021-12-27 10:00

    预算金额:700.00万元

    采购单位:虎林市中医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05 


      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ZJHL【2021】1123

      2、采购人:虎林市中医医院

      3、采购项目名称: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5、采购内容:

      第一包:采购10台血液透析机,约需采购资金200万元;

      第二包:采购1台国产1.5T超导核磁共振设备,约需采购资金500万元。

      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B、售后服务标准中标人应免费将货物运输到医院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免费提供临床培训,达到熟练使用效果。

      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D、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E、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G、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H、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I、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本项目预算资金合计共700万元(其中第一包约200万元;第二包约500万元)。

      (2) 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8、交付使用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9、交付地点:虎林市中医医院。

      10、货物质保期:(第一包:透析机保3年,血液透析滤过机保1年,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保1年);(第二包:核磁整机和液氦保2年,冷头保3年)。

      11、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网络邮件方式获取。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有效证明材料至邮箱(zhongjingguoji@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XX公司获取 ZJHL【2021】1123文件”。

      邮件内容:

      ①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证明一份(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文件获取需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女士,电话0451-89576555)核实本企业文件邮箱收件情况,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文件免费获取,报名资料模糊、不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均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

      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20000元;第二人民币5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3) 已向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时须出示汇款凭据;

      (4) 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包号(项目分包的);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号,投标时须递交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主;

      (5) 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须递交保函原件;

      (6)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3、投标保证金手续办理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我们将于10点00分关闭开标大厅,继续办理已在规定时间进入大厅投标人的手续)。

      1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5、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时,我们将顺延开标)。

      16、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B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C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D 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① 一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

      ②二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注册证。

      ③三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注册证。

      (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

      (3)投标时须按本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提交公证处对资质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并单独编目,与投标书同时递交。否则,不得相应分。

      17、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内。

      18、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9、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虎林市中医医院

      地址:虎林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28497060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龙海世纪大酒店

      4楼阳光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89576555

      2021年12月3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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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内容:核磁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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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700.00万元

    采购单位:虎林市中医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2-05 


      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ZJHL【2021】1123

      2、采购人:虎林市中医医院

      3、采购项目名称:虎林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5、采购内容:

      第一包:采购10台血液透析机,约需采购资金200万元;

      第二包:采购1台国产1.5T超导核磁共振设备,约需采购资金500万元。

      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B、售后服务标准中标人应免费将货物运输到医院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免费提供临床培训,达到熟练使用效果。

      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D、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E、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G、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H、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I、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本项目预算资金合计共700万元(其中第一包约200万元;第二包约500万元)。

      (2) 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8、交付使用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9、交付地点:虎林市中医医院。

      10、货物质保期:(第一包:透析机保3年,血液透析滤过机保1年,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保1年);(第二包:核磁整机和液氦保2年,冷头保3年)。

      11、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获取文件采用网络邮件方式获取。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有效证明材料至邮箱(zhongjingguoji@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XX公司获取 ZJHL【2021】1123文件”。

      邮件内容:

      ①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证明一份(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文件获取需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女士,电话0451-89576555)核实本企业文件邮箱收件情况,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文件免费获取,报名资料模糊、不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均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

      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20000元;第二人民币5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3) 已向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时须出示汇款凭据;

      (4) 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包号(项目分包的);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号,投标时须递交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主;

      (5) 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须递交保函原件;

      (6)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3、投标保证金手续办理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我们将于10点00分关闭开标大厅,继续办理已在规定时间进入大厅投标人的手续)。

      1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5、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时,我们将顺延开标)。

      16、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B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C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D 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① 一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

      ②二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注册证。

      ③三类:

      代理商为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制造商为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注册证。

      (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

      (3)投标时须按本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提交公证处对资质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并单独编目,与投标书同时递交。否则,不得相应分。

      17、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内。

      18、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9、联系方式: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虎林市中医医院

      地址:虎林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28497060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龙海世纪大酒店

      4楼阳光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89576555

      2021年12月3日